下属虚与委蛇: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14:34:38
一、被告人王某自1984年4月以来,与本厂工人赵某的妻子周某勾搭成奸,10月,王某为达到与周某结婚的目的,和周某共同策划谋杀赵。王提出具体办法:由王提供毒药,周寻机投毒;并商定在10月18日趁赵吃晚饭时,将毒药放到饭里,将赵毒死。周某当时虽然已同意这个办法,并已将王提供的毒药放好备用,但因其3岁的儿子经常与赵一起吃饭,她担心可能把孩子毒死,加之害怕投毒杀夫国法难容,于是没有按照商定的办法实施投毒行为。后来周某要断绝与王某的通奸关系,摆脱王某,故将此事揭发。
1、 问周某的行为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为什么?
2、问王某的行为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为什么?

1、周某是犯罪中止,因为她在准备投毒(开始犯罪行为)的时候,良心发现,中止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根绝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这里周某就应该免除处罚。
2、王某的是犯罪未遂,因为他已经开始了犯罪行为,即把药交给周某,但是因为周某(外界的原因)造成犯罪行为无法继续。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周某是犯罪预备,因为周某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王某是犯罪未遂,因为王某已经实施了犯罪行动,其犯罪目的不能达到是外在的原因和其无关。

1.周某是犯罪中止,犯罪预备行为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停止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显然周某是自动放弃犯罪,故属于犯罪中止
2.王某是犯罪未遂,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