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市场调查怎么做:什么样的消费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19 06:23:35
有位顾客没在有发票的情况下将我们投诉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当时顾客购买了1100元的产品,但刷卡后发现卡上无钱,但顾客急需所以以押现金400元及两个证件为证将产品拿走,[未开具发票]回去后,其发现产品存在一些问题,现要求赔偿,请问这样的情况受到保护吗?如果受到保护赔偿的金额怎样界定?[他一直未支付产品的购买费用]

您好,按照您写的情况。只是购买者先交付了押金,如果按照只是押金的情况来讲,顾客只需要把当初的400元及两个证件,取回就可以了,您提到的有质量问题,那就看在您出售货物之前,那个货物是否有质量问题了。如果没有那就不用说了:)如果有,顾客需要退货就给他退了就可以了,顾客要是需要赔偿的话最少就不用赔了,最多那要看给顾客带来什么损失了。请您分清楚了是押金还是定金还是订金(我没有打错)前两者应该是把金额退给对方就可以了,最后一个,作为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以1-3倍的价格赔偿买方。还有您提到的顾客是否还受到保护,我想应该是还会受到保护的,虽说没有支付您费用,但毕竟存在了交易过程。最后要说的是,我也是经商的在卖出产品的时候还是把产品属性说清楚比较好,也省这以后麻烦,毕竟是好买好卖吗:)对了,如果您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还是需要向律师来询问,因为在法律上是要讲证据的,最后就是,民事讼诉 是原告举证----刚学的:))

其实这很简单。
1、当时顾客购买了1100元的产品,但刷卡后发现卡上无钱,但顾客急需所以以押现金400元及两个证件为证将产品拿走,[未开具发票]
双方买卖关系成立。根据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有瑕疵担保责任。即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处理:修理、重作或者更换。因此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2、赔偿金额:如果因产品质量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实际损失。如果存在欺诈的,是双倍赔偿,如果销售者还有其他承诺的,按承诺办。
3、未支付的款项可以抵扣。

从法律意义上讲,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第二,消费者应当是商品或服务的受用者;第三,消费的客体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第四,消费者主要是指个人消费。但是也有例外,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是指消费者个人,实质上就是即包括了消费者个人,也包括了单位或集体,只要是用于生活消费的,都属于消费者范畴。
这些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具体看看有什么质量问题,还是考虑给他换一个吧,对你们公司的名誉很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