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姝含是谁: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实行“诛连九族”处罚,这合理合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0 18:22:48
我有个同事,他是个教师,他的哥哥是农民,彼此都成家了,也不住在一起了。前年他哥哥违反计生政策(多生了一胎),他哥哥被罚款了。但让人不明白的是:有关部门还把他从城里调到乡下去,而且工资只发不到原来的1/3 ,更严重的是这种处罚没规定到什么时候。
无独有偶,在我们这个县里,有很多人受到这种“诛连九族”式的处罚,有的是因兄弟姐妹受牵连,有的是因亲戚朋友受牵连。
请问这是国家政策,还是地方政策,合理合法吗?

这种处理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取消罚款,取而代之的是交纳社会抚养费。该法第4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为此,您同事的哥哥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

当然不合理 完全可以去打官司
早在1905年就正式宣布废除连作
这也是严重侵害个人利益的行为,应当补偿损失。
“株连九族”的做法,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做法,当官不为民作主。与党中央提倡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格格不入的。
这个是地方政策 恐怕那些钱很可能就被贪污了

但是 地方的政策 就算是自治区 都要不能违反宪法有关内容 只能根据地理和 历史背景的差异做合法的调整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取消罚款,取而代之的是交纳社会抚养费。该法第4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所以如果你有志气的话就打去官司

这可能是地方政府胡乱定下来的法规,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那样做肯定是不对的。成了万恶的旧社会了。

肯定是违法的。

哪有这种说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