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仨的读后感:跟女朋友同居2年了,现在要是跟她分手,要不要付点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19 13:25:33

真的要提责任,用老话来讲你提出分手已经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了。就不要再讨论这个了。
至于物质上的东西,你觉得好过一点就给吧。不过不可以太直接,要换种方式,看她平时有什么切实的需要,可以在分手她整理衣物的时候给她——就跟她说这是本来的元旦也好,春节也好,情人节也好的礼物,现在既然买了就提前给你。
如果很直白的分手给点分手费什么的,那感觉那个女孩子像卖的一样。算了吧。还是好聚好散。

你把她当成什么了,你的玩具吗,说不要就不要,你也太没有良心了。

要是不爱她,就早点离开她,这是对她最大的负责.

这有什么啊!感情的事情不好勉强!

你要是男人就应该负,毕竟人家把什么都给了你,做男人也不能太自私了,也要为别人想想.比如说给点物质上的东西,让她对你抱有感激,不要有怨恨

不用。我和我女朋友同居一年了。后来她跟我说的分手。
也什么没说。是她伤害了我。反而要负责任给她。。
这个社会是公平的。
大家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