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鸡蛋怎么吃:谁能帮帮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0 09:51:09
我有一个好友,10年前和我认识的,后来关系好了,他找我借钱,借了不少,97年后就再也没见到他,电话也打不通,也没写借条,人就没音信了?谁帮帮我呀!

我经常回答类似问题:你参考一下。。。

  十年前朋友从我店购物未付钱/我现在追讨可以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悬赏分:20 - 解决时间:2006-1-13 00:16

  提问者: LYJ6882868 - 试用期 一级

  最佳答案
  1,丧失胜诉权,但不丧失债权.

  2,因为过了诉讼时效,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但是,这里的20年是指权利人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最长的诉讼时效,对你并不适用.....因为,你十年前的朋友从你的店购物未付钱,你是知道并同意的,不管是明示还是默示,所以,不能适用20年的最长时效.........

  3,但是法理上,你的债权并没有消灭,你丧失的是胜诉权....一般人很难理解胜诉权和债权消灭的区别....我用结果的方式来说明.......就是,如果你丧失的是债权,那么,如果你的朋友还钱给你,你反而构成不当得利,你的朋友可以要求你退回钱......而你丧失胜诉权则不一样,如果你的朋友还钱给你,你是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债权,不构成不当得利........

  4,所以,现在你丧失的是用公力救济(如法院诉讼)获得债权的权利,但是,你没有丧失私力救济权,你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下要回你的债权........比如用朋友的友情或适当的压力(如死缠)来要钱........因为你是要自己合法的债权,你的讨要行为只要合法非暴力,你的朋友无法获得公安机关的救济........

  5,我的建议是你根据你的债权数额/你的时间/你朋友的情况,来分析你的讨要成本,如果成本大于所要金额,建议只要打电话催要,放弃高成本的索要计划.......
  回答者: zhoujiejianren - 同进士出身 七级 1-12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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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谢谢

首先登报发声明表示要追讨债务(以免法律实效),再想办法找他,然后起诉他

见不到人、没电话、没错条???
你凭什么证据起诉呢??
还是先找一找,他借你钱时,在场的证人。

有借条么

你的问题比较麻烦,牵扯到诉讼时效和证据的问题:
首先你要找到证据证明在那人下落不明前两年内你向其索过债.
第二,证明在其下落不明期间你一直未放弃追债.
第三,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了,至于如何证明他欠你钱我就不晓得咯~

有兴趣的话可以去当地公安经侦支队问问,他们办法最多.

糟糕,你怎么不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