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诉离歌pv:关于离婚房子的分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5 21:28:17
我和我老公的房子是我婚前买的,房产证上是我和我父母的名字,总价是30万,首付25万,贷款5万,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大概还有3万没还清,所以婚后可以说是我们共同偿还的3万元
我们现打算离婚,请问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规定,这套房我应该得到吗?如果是我的,我应该分我老公多少钱?
补充一句 我们结婚快10年了 谢谢

房子是你自己的了,因为
1.房产证上没有你老公的名字,而且是婚前购买的,属于你个人财产。
2.你父母出资是对你个人的赠与。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那是分割共同财产的事情,你最多补偿其出资部分而已。如果他没证据证明自己曾经出资买房,你可以不补偿其购房款

很明显房子归你,根据法律,你那是婚前买的,因为房产证的签署日期在婚前,而你只须付婚后共还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