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定华谈2017年股市:关于毁约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5 06:53:06
应届毕业生~已与一个单位签了三方协议,三份协议都在单位手里,尚没有到学校签.单位在协议里什么都没写,包括违约金! 签约时却让我交了2000块保证金.
1. 2000块交得是否合法? 单位有这个权利收取这样的费用吗?

2.现在不想去这个单位,想毁约,既然仍没有与学校签,可否去学校重新领取一份三方协议呢? 学校没有签,三方协议是否无法真正生效??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取的押金,这2000元钱保证金为法律明令禁止的,属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约定。

2.可以重领一份,但要交违约金。协议为每个毕业生一份,如果用人单位已签上了,要重新领需要交前期违约金,几百块钱就行了。至于生效了没有我就不知道了。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