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徽县贴吧:他会被判杀人罪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5 02:33:48
A (女)被G欺负 C是A父亲的朋友,C知道A被人欺负后,找来E和F,三人找到G,并在报复过程中,F失手将G打死。
主要想知道,c要负的责任。问题说明,c逃逸后被捉回,是不是会加重处罚,具体会怎么判刑?
欺负的情节很轻,可以忽略不计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就你说的这个案件,C和E算从犯,主犯是F,因为犯故意伤害罪(不是杀人罪,F失手将G打死,关键在于是失手,不是故意)导致G死亡的人是F,不能因为E和F是C叫来的人就说C是主犯。C要负的不是主犯的责任,而是从犯的责任,就这个案件来看,会减轻处罚。
c逃逸后被捉回,不会加重处罚(法律上没有加重一说,只说从重,也就是在量刑幅度内),但可能会从重处罚,那要看C的认罪态度。具体判刑要看法院的,呵呵,我是警察,不是法官。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他的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你说的不够清楚详细 .具体量刑 也要首先确定罪名.难道你的朋友还没有请律师吗.这么大的案子肯定的请律师阿.不然,后果会很严重.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绝对死刑 中国法律就是这样 具体的说C是主导者 是主谋 是造成事故的主要人物 即使他只是看看 没动手 都是死刑 除非F比较讲意气 绝口不提C的事 C就一点点事都没有

c不会有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