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骄傲消防日:财务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2 00:12:25
所得税关于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中的“投资所得”“应补税的分回投资收益”“应补税的投资收益已纳企业所得税”,怎么填列,与企业帐务科目的关系?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不一致,我应该怎么办?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在所得税上,如果被投资方分配的股利是税后的,并且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所得税税率是一致的,是不是投资方就不用上税啦!
是不是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都应该是税后的?
现在的所得税有关投资收益的,是不是仍然按照收付实现制计算所得税?

投资所得是指会计上确认的收益,可以根据投资收益科目分析填列;应补税的分回投资收益是指被投资方的所得税税率小于投资方的所得税税率时,投资方在分回收益时要补交差额的所得税。比如:被投资方所得税率15%,投资方33%。如果分回85万元,投资方就要补缴所得税85/(1-15%)*(33%-15%),结果18万就是补所得税差额;应补税的投资收益已纳企业所得税是指分回的收益在被投资方已经缴纳过的所得税额。按上面的例子就应该是85/(1-15%)*15%,也就是15万。这样,投资公司分到的85万在被投资方纳税15万,自行纳税18万,正好是应该负担的33万。

只填“投资所得”的收益,和“应补税的分回投资收益”是一个数,比如投资100万,分回来8万[列入了XX科目],8万就是“投资所得”,“应补税的分回投资收益”也是8万。“应补税的投资收益已纳企业所得税”,是指你的这个8万是否已纳企业所得税,和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完全没有关系,不可能重复的。被投资企业付给你的8万,是否应该调整为他的“应税所得额”和你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