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不列颠尼亚课件:死刑存废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19 21:20:04
谈谈对死刑存废问题的看法

死刑应废止,法律除了惩罚罪犯还有教育罪犯改造罪犯的功能.人都会犯错误,有错就改改了还是好同志,我们为什么不能给死刑犯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呢?人的生命不是任何人也不是国家给的,因此谁也不能(包括国家)剥夺公民的生命.

死刑应该存在,因为这是要惩罚那些犯了很严重很严重错误的人,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保障

要废,只是中国还不到时候,不过这是全世界的大势所趋.就好比当年废除肉刑一样,历史证明都是正确的.
人类社会是进步的,中国人没有理由落后.
只是现在的中国正处于动荡期,人们对于"杀人者死"这个概念还很根深蒂固,一下子废除可能会有一些负面的状况发生.
试想一下,当年贝卡利亚第一个提出废除死刑的时候是多么的艰难.我们也一定要走这条路.
我一直认为生命的权利是父母给的,其他人是没有权利剥夺的.不过这方面的争论太多了.
建议你去看一下陈兴良教授的文章,好象是一部叫"存与废--中国死刑研究",经典!
2006.3.12 23:25分

人太多了,搞死几个正常。

从人类的刑罚的发展来看从原来残酷的肉刑,到比较现在的财产刑、徒刑,趋势是由野蛮到文明,因此死刑也必然有废止的一天。就现在的现实来看,应少杀、慎杀,逐步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