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2012日本版3.0: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1 19:53:09
和兴公司从银行贷款1000万美元,由中实公司向银行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然后,应中实公司的要求,兴发公司又向中实公司提供了再保证,约定在中实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代和兴公司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兴发公司偿还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合同签订后,由于和兴公司清偿债务之后,有权要求兴发公司偿还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合同签订后,由于和兴公司不能还款,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强制执行从中实公司的帐户划走300万美元。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银行可以向中实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
B银行可以向兴发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
C中实公司可以请求和兴公司偿还300万美元
D中实公司可以请求兴发公司偿还300万美元
请说明选择理由

中实公司作为连带担保人,银行可以向其主张权利。A正确。
兴发公司与该贷款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它只跟和兴公司有债务纠纷,所以银行、中实都无权向其主张权利。
中实履行了担保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偿还。C正确。

合同签订后,由于和兴公司清偿债务之后,有权要求兴发公司偿还其代为清偿的债务。
这句话引用准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