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途似锦:请懂得人事的朋友进来回答一下。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3/28 22:37:03
我在上海的一家日资企业工作。但是因为销售业绩不佳,公司昨天(4月4日)与我解除了合同。我在这个公司待了近6个月,但是合同是签一年的(含3个月试用期)。后来人事部的人和我说工资给我发到5月3日。同样加四金也是到5月3日。就是想知道一下,公司主动和我解除合同(加金是通过中智的),只赔一个月的工资吗?不是三个月吗?我查阅了之前的劳动合同,上面也没有写。请懂人事方面知识的朋友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穆大哥的建议:
如果公司是昨天给你的书面通知接触劳动合同,象你说的赔一个月工资!那就是公司提前解除合同!劳动法规定: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目前公司的做法不对,按照规定是公司提前解除合同,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赔偿1个月的工资,不满1年按一年计算,最多赔偿6个月工资!
因此:公司首先应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总共2个月工资!!!!!!
然后再加上应该提前30通知你,再赔你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意味着,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你不要来上班了,视同上班,就是公司现在的做法)!
但是他们没有支付赔偿金!
你可以拿着公司给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在60日内(过了60日,就不受理了)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诉,你一定会获胜的!相信我!公司就是欺负你们不懂劳动法,以后你也要好好学习类似知识!

晕!!你老板他傻了!!宰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