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2技能界面:法律求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5 16:03:02
我们实在领证之前买的房子(二手),他家出了四万,我由于刚上班所以只拿了五千块钱,然后我们借了两万,房产证写的他的名字,贷款是在领证之后下来的,房产证实在贷款下来之前就换了户名。然后我们一起还的欠款和贷款,请问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问题补充:那四万是我老公自己攒的,不是他父母给的

如果贷款欠款已经还完,那么
对房屋原购买价值部分:
四万部分属于男方,5000部分属于女方,其他婚后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原则平均分配。
对房屋增值部分:原则上平均分配。

首付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偿还贷款是共同的,
如果以后房子升值,升值部分是共同的,
贷款偿还完毕后,房子是共同的,
在分割财产时,根据你们共同偿还贷款的时间长短,可以把房子分给一方所有,另一方补偿价款给对方.补偿包括共同还贷的一半,和升值的一半,首付你所出的价款,
不过只有在离婚时才分的这么细,
如果不离婚房子还属于你们共同的

你们结婚后,只要没有对双方的收入进行约定(即各自的收入归各自),那么无论那一方出资购买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一般是一人一半.

晕,题我理解错了.应该是共同财产,不过假如你们离婚了.我估计是根据多少来分配的(乌鸦嘴,表见怪)

等法律人士给你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