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猩猩很聪明的电影:美国政体中的总统都有哪些权力,受国会限制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3/29 05:00:24

美国总统

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称为总统(the President)。总统同时是美国行政部门的最高领袖与三军统帅。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廿三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

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的最高领导者,美国总统的权力与影响力极大。传统上,美国总统(若为男性)的夫人称为“第一夫人”,其家庭称为“第一家庭”。建国200多年来,43任美国总统全属白人男性。

美国总统官邸为位于华盛顿特区的白宫。总统专用客机的无线电呼号称作“空军一号”,专用直升机的无线电呼号称为“海军陆战队一号”。

依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总统须年满35岁,居住美国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通常被解释为是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美国官职中唯正副总统两职具“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的任职要件。

总统选举方式
美国总统非直接民选,而是由各州依人口比例委任选举人团代表选出。获得一州相对多数选票候选人,其所属政党可推选该州所有的选举人团代表。此系统的创建是因为美国制宪时,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无意决定总统选举方式,故他们提供各州若干选举人团代表名额,而由各州自行决定其产生方式。现今各州选举人团代表皆为民选。

这种选法有些特殊之处。例如说,获得全国最多普选票的候选人可能未获最多的选举人票。这在美国历史上曾于1826年、1888年、和2000年发生过三次。反对这种选举法者认为此系统并不民主,因为获最高民意支持者也许无法成为总统。支持此系统者则认为这种总统选举法可预防地域主义。因为在多州获得些微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可以胜过只在一州获得压倒性多数普选票者。所以为了获得选举人票,候选人必须普遍考虑美国各地区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

总统权力
美国总统的权力与其他国家类似职位所拥有的权力比起来要大得多。美国总统的职权依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为履行该责任,总统控制着联邦政府大约400万人左右的行政人员,其中包括100多万现役军事人员。除此之外,总统还拥有一定程度的立法与司法权力。

美国内阁阁员和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美国参议院批准。美国总统每年约有六千项人事提名案。

美国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具否决权(veto),但国会两院若皆有三分之二多数表决通过,则可撤销 (override)其否决。依美国宪法,美国总统是所有美国军队的最高统帅,但美国宪法规定宣战权属于国会。总统有权批准条约,但须经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同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