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少爷全文下载:学过法律的朋友请进!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16 21:34:02
我再进行网络注册时,网页上写“免费手机验证”,我提交手机号后,收到短信:“你申请的深圳鹏创(9466)无限DIY业务2,00(元)条,请重发43到9466确认生效。”于是我按上面的内容进行了回复,立即收到15条短信,话费余额少了30元。我请联通公司帮忙取消后,第二个月又收到短信,话费余额又少了30元,当我再次和联通公司联系时,被告知要月末才能返还费用。
这算欺诈吗?能不能给出依据啊?多谢!!!
我只是想知道法律依据,并没要诉讼

建议进行交涉,但是,不要提起诉讼。楼上的那些脑袋有坑的,不懂法律就不要胡说。什么法律告诉你侵犯财产权可以索取精神损失的????

  你的诉讼标的只有30加30元,你真的要为了60元起诉吗???我不知道你有多少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

  法理上能够索取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是侵犯人身权,而不是财产权。

  你可以向侵权人交涉,也可以向其主管机关投诉,还可以向消协投诉,但是,诉讼还是免了吧,虽然你会胜诉。

  还有一个方式是向媒体投诉,搞臭联通,当然,在搞臭之前,你可以威胁他们说如果他们不解决问题,给你合理的赔偿,你就向媒体投诉,影响联通的“光辉形象”。

  #####回答你的补充问题。。。。。我已经在个人中心回复过你了,还有问题直接在我的个人中心问我吧。

  你的问题是对方说免费手机验证,实际上却收费,涉及欺诈。如果对方不承认欺诈,那么,至少构成重大误解。你可以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自始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当然算 你去告 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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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采集证据

另外-----诉讼成本比较高 比较花时间 你还是和联通交涉 把你的第二次的30弄回来先

唉~我以为这种把戏没有人会上当 我错了

这样的骗局就是因为骗子看到了大多数人耗不起时间和精力 而且由于一般是跨区域 不好处理 所以才......

如果你有足够的信心 我想还是可以打赢官司的 我支持你

一定要去告,肯定能告下来,索赔精神损失

这属于信息诈骗,你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你所收到的短信就是有利的证据

很难取胜。
首先,网络的证据是非常难以保全的;其次,你的成本之高是你难以想象的;再次,你的诉讼标的之低是我不可想象的;再次,此案的侵权人实力之大是你不可想象的(深圳鹏创公司+联通公司);再次,本案所涉及的法律条款之多是你不可想象的;最后,你与侵权人实力比数之低是我不可想象的。
我认为你提起诉讼是非常不明智的。
解决途径:消协投诉+自我协商

不要诉讼!向信息产业部投诉中心反映!电话在网上可以找到!最多两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