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班使用教材分析:击剑的历史背景和文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3/28 23: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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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历史

  击剑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14世纪在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出现了一个令人炫目的骑士阶层,他们以精湛的剑术纵横天下,博得了广泛的美誉。此后各国贵族纷纷效仿,一时间成为上流社会趋之若骛的时尚,以致于发展到贵族之间解决纠纷,动辄拔剑相向,一剑定生死。

  1588年到1601年法国决斗成灾,20年里巴黎就有8000名贵族、绅士在决斗中毙命。一言不和,便以决斗决胜负。“我们去郊外吧”,成为人们最熟悉不过的挑战语言。上流社会巨大的人员伤亡,导致了王室及贵族阶层的警觉与恐惧,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宰相黎塞留为此发出禁令不许决斗,然而直至1627年甚至将一位公爵处决也仍然未能平息决斗热。为了满足人们的决斗热而又不至于伤人,于是人们设计出一种轻巧、剑身呈四棱状的剑。

  1643年前后,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对当时法国的击剑服装和器具做了统一的规定,并将巴黎资格最老的6名剑术师封为世袭贵族,由此开法国剑术流派之先河,击剑作为一种体育竞技项目初具雏形。

  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起,击剑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现代奥林匹克之父皮埃尔·德·顾拜旦先生本人就是一位击剑好手。花剑、重剑、佩剑三个剑种的男女个人和男女团体项目的比赛,都是世界锦标赛的正式比赛项目,其中女子佩剑项目是1999年首次设立的。

  提起击剑,人们自然会联想到阿兰.德龙扮演的游侠“佐罗”。他那精湛的剑术,敏捷矫健的身躯和为民除暴的侠义行为,使人难以忘怀。

  欧美各国不少小说、戏剧、电影都有击剑情景的描述。如电影《王子复仇记》、芭蕾舞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喜剧《一仆二主》、小说《基督山恩仇记》中都有精彩的击剑场面。

  中世纪的欧洲,盛行决斗,决斗前双方选定助手、证人,组成仲裁并由他们商定决斗时间、地点、武器,处理善后事宜。如果用剑决斗,交锋前双方要举剑于眉间向对方敬礼致意,意思是“准备好了。开始吧!”,生死之争,也不失骑士风度,这些礼仪一直沿用下来。

  一些国家的高级将领在重大社交场合也有佩带短剑的习惯,这可体现佩剑者的军阶,又给人以威武之感。

  在欧洲历史上,传说有过不少剑术大师,他们有的为王公贵族演练取乐,有的给富户去看家护院、当保镖,有的行侠仗义,劫富济贫。因此,剑术备受人们的推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武器的使用,击剑逐渐失去了军事价值,越来越向强身健体、表演比赛的方向发展,变成了一种运动项目。

  现代击剑比赛是在一条长14米、宽1.8米-2米的金属道上进行的。古代的斗剑则不受此限制。古代剑客用的剑形状与现代的重剑相似,打法与佩剑雷同,不同的是古剑三面开刃,今天若用这种剑比赛就会出现剑伤人。1776年,法国人拉.布埃西叶尔发明了护面,使击剑有了防护设备。1896年首届现代奥运会击剑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后,经过百年的发展,目前这项运动已日趋完善。现代击剑比赛,运动员身着内有护具的白色击剑服,头戴护面,手戴皮手套。剑不开刃,剑尖为直径5-8.8毫米的圆,刺劈到身上不会发生伤害事故。加上严格的规则限制和处罚条例,使击剑变成了一项精彩激烈而又安全的运动。

  由于击剑源远流长,既神秘典雅,又惊险刺激,且健身价值很大,因而受到各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喜爱。

  击剑文化

  剑本是古代普遍使用的一种兵器,其形制在各国各地区都有所不同,并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变化。击剑运动所使用的剑源于欧洲,分花剑、重剑、佩剑3种。对击剑比赛最早的描绘见于埃及卢克索附近马迪纳特·哈布神庙内的一件浮雕,该神庙为公元前1190年前后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三世所建。古罗马你死我活的格斗,以取悦奴隶主。欧洲中世纪时,剑是贵族、骑士随身必备的武器,剑也从笨重变得轻灵。为了提高剑术,欧洲各国还出现许多传授击剑术的行会和学校。
  到19世纪后期,击剑成为一项竞技性体育运动,1882年法国成立世界上第一个击剑协会,1893年美国业余击剑协会成立。1896年首届奥运会就有击剑项目,并且是惟一允许职业选手参赛的项目。比赛在一个约2米宽、14米长,两端各有2米延伸带的击剑垫上进行,垫上画有中线、开始线、警戒线和端线,剑手只能前进或后退,不能向左右移动。剑手须穿戴覆盖有效部位的金属背心和面罩,当有效部位被刺中时,电动裁判器会自动显示红灯或绿灯,刺中无效部位则亮白灯。
  花剑
  又称轻剑。17世纪为配合当时的服装,在去国宫廷出现一种短而轻的剑,即是花剑的前身。剑条用弹性钢材制作,全长不超过110厘米,重至多500克。剑身与剑柄间有直径12厘米的圆形护手盘。只准刺,不得劈打。有效部位为躯干。1955年起使用电为裁判器。奥运会有男子个人(1896年列入)、团体1904年列入),女子个人(1924年列入)、团体(1960年列入)4个比赛项目。
  重剑
  出现于19世纪中叶,起初主要用于格斗。剑条为钢制,三菱形,全长不超过110厘米,重至多170克。剑身与剑柄间有直径13厘米的圆形护手盘。只准刺,不得劈打。有效部位为全身,手臂、腿、脚是主要攻击目标。1931年起使用电动裁判器。奥运会有男子个人(1900年列入)、团体(1908年列入),女子个人(1996年列入)、团体(1996年列入)4个比赛项目。
  佩剑
  系意大利人拉达那利(G.Radaelli)于19世纪末从匈牙利骑兵使用的一种弯曲佩剑发展而来。剑条为钢制,有刃与背,全长不超过105厘米,重至多500克。剑身与剑柄间有月牙形护手盘。可以劈刺。有效部位为腰带以上的上肢、头部、颈部和躯干。1989年起使用电动裁判器。奥运会仅设男子项目,有个人(1896年列入)、团体(1908年列入)两项。
  2000年第27届奥运会设上述5个剑种10个项目,共20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每个协会每个剑种最多3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可以参加最多两个剑种的团体赛。团体项目每个剑种8个队参加,1999年世界锦标赛的前八名获得参赛资格。个人项目每个剑种大约40名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有3条途径:1999年世界锦标赛团体赛的前八名,每队3名运动员;根据2000年5月1日前国际击剑联合会公布的排名表,除去上述24名运动员外,再选8名运动员(欧洲3名、亚洲2名、美洲2名、非洲1名);根据4个地区奥运会预选赛选出7名运动员(欧洲2名、亚太2名、美洲2名、非洲1名)。东道国澳大利亚获得5个额外的参赛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