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远洋风景怎么样:比较我国的多党合作制与西方的政党政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3/29 19:39:38

第一,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议会制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制的工具。

  第二,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组成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系的场所。议员由竞选产生,竞选则以金钱为后盾。议员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撤换议员。议

  员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

  策,政协的提案、建议案没有法律约束力。

  (l)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被?9旧。宗教不再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思想工具,而变为纯粹属于公民思想信仰问题。

  2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相关知识的联系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

  前者是一种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后者是国家机关,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政治含义的联系

  从经济与政治的关系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归根到底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制基础之上的,人民群众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从根本上保证了他们是国家的主人。从政治与阶级的关系看,人大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政治与国家政权的关系看,人大制保证了国家政权牢牢控制在人民手中。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联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国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等,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广泛性、真实性的特点。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的制度保障,我国人大已制定了有关公民政治权利的法律法规一千多件,使人民民主有了法律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具有真实性。

  (4)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自己的历史任务。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最重要特征,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在我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主要表现在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通过法定程序使之变为国家意志,以确定社会发展的总方向和每个历史阶段的总目标推荐优秀党员担任各级国家机关的主要领导职务,这些都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其职权来保证。

  (5)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关系 ”

  ①形式上相似:都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由定期选举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属于间接民主即代议制民主

  ②本质不同:其一,经济基础不同;其二,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利益,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权力主体是人民,而西方议会制议员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罢免议员,议员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其三,二者的权力和活动原则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人大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外,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人大处于全权地位,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西方一般按照三权分立原则组织起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互相制约,彼此制衡。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

  共同点:都属于国家形式的范畴,都由国家性质、历史特点决定,并为国家性质服务,都有利于人民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区别:前者是我国的政体,即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直接体现了我国国体,因而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后者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我国是实行单一制的国家。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的国家机构

  区别:前者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后者是我国国家机关的总和。

  联系:全国人大可凭借其最高任免权组织建立我国的中央国家机构.并将它们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这正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8)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

  前者是国家机关,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有选举、任免和决定国家重大事务的权力,后者不是国家机关,是多党合作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政协委员列席人大,人大在重大决策前要同人民政协协商,是为了发挥政治协商的作用,这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但不能理解成人大与政协共同决定国家大事。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人大的身份是人民代表不是代表本党派,更不是在人大中分席位。同时,不要将政协与人大等同于西方议会的上议院(参议院)和下议院(众议院)。

  3.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前者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后者是一种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体。

  4.最高权力机关与权力机关

  前者是全国人大,后者指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5。权力机关与其它国家机关

  前者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它们都是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受其监督、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是领导被领导、监督被监督的关系。

  6.“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和我国的民族自治 区的关系

  共同点:二者都享有自治权,都是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区别:(1)设立的地区不同:特别行政区是在港、澳、台地区设立的,而民族自治区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的。

  (2)自治程度不同:民族自治区有“一定的自治权”,而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3)社会制度不同:前者坚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而后者则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4)解决的问题不同:前者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设立的,后者是为了解决民族问题,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愿望而设立的。

  7、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总统制民主共和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与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之异同比较简表:

  表一: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与议会制民主共和制的异同

  类型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不同点
  1、它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互相妥协的结果。

  2、作为国家元首的君主是世袭的,实行终身制。

  1、它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

  2、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且有一定任期。

  相同点
  1、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并为之服务的

  2、都是由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国体)决定,并反映这一国家性质的资本主义国家管理形式(政体),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3、议会都是国家权力中心,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政府(内阁)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

  4、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5、政府官员及议员会可以相互兼任。

  6、都实行三权分立制。

  表

  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总统制民主共和制之异同

  类型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不同点
  1、国家元首的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才是国家权力中心。

  2、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3、取得议会中多数席位是政党上台执政的关键。

  4、政府对议会负责不对国家元首负责,当议会通过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5、政府官员与议员可以相互兼任。
  1、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2、政府由总统任命产生,对总统负责

  3、取得总统竞选胜利是政党上台执政的关键。

  4、政府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反宪法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案。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投不信任票迫使总统和政府辞职,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5、政府官员与议员不能相互兼任。

  相同点
  1、都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并为之服务。

  2、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形式(政体),都由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国体)决定并都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3、都实行三权分立制。

  4、议会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第二课

  [知识迷航指南]

  1.国家结构与国家机构

  国家结构和国家机构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却有着严格的区别:

  首先,内涵不同。国家结构也称国家的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和。

  其次,划分依据的种类不同。根据国家权力集中的程度不同,当代国家结构形式可划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型。而国家机构,从纵向看,它有中央国家机构和地方

  国家机构;从横向看,它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

  再次,与国家性质的关系不同。采用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与国家的性质无关。而国家机构的性质是由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剥削阶级掌权的国家决定了其国家机构是剥削阶级统治的工具,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其国家机构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并为之服务的机构。

  2.国家机构与一般社会团体、社会组织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和。国家机构不同于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因为国家机构是国家权力的体现者,其活动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都必须遵守国家权力机构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必须服从国家机构的管理。另外,也不能把人民政协这一统一战线组织与国家机构相混淆。

  2.我国的国家主席

  (1)国家主席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国家主席是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主席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职权上,不能超越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上,而且也不能与之平行或对立。

  (2)从表面上看,国家主席只是个人,但事实上它是一个国家机构,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所以个人出任国家主席,绝不意味着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可以独断专行。

  (3)我国的国家元首制不同于其他实行个别元首制的国家,它实行的是集体元首制,即国家主席并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而是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结合行使职权。

  (4)国家主席不参与国家的行政性工作,因此,他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负行政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国务院。

  3.法治与人治、法制

  (1)法治与人治区别

  ①二者基础不同。人治是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之上的,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

  ②二者特点不同。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律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的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③二者体现的原则不同。人治体现不平等的原则,而法治体现平等的原则。

  (2)法治与法制最主要区别

  法制一般是指静态意义上的法律和制度,简称法律制度。而法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立法、执法等多个环节。

  4.公民与人民、权力与权利

  (1)公民与人民区别

  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人民是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在我国公民与人民的区别在于: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第二,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却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属于公民。

  (2)权力和权利区别

  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在任何社会,都有一定的权力,同时,也必须有一定的服从。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权利是与义务相对应而存在的。

  5.“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司法和守法上的平等,不是指立法上平等。

  (2)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

  (3)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反对一切特权。

  (4)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生活中仍存在着不平等。

  第三课

  [知识迷航指南]

  1.政党和政治团体

  二者区别如下:

  (1)从政治目标上看,政党有明确的政治纲领,政党活动的政治目标和主要目的是夺取、掌握或参与政权,而一般政治团体不具有系统的政治纲领,政治活动的目标和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其所代表的群体的利益,并不要求占有国家政权和由他们组织政府。这是政党区别于一般政治团体的根本标志。

  (2)从所代表的利益看,政党除代表本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外,还必须兼顾社会其他方面的利益要求。而一般政治团体所代表的是自己群体的利益。所以政党所代表的利益较为宽泛。

  (3)从组织上看,通常情况下,政党组织要比一般政治团体严密、严格。一个政党的党员一般不可同时是另一个政党的党员(在我国,同时具有共产党和民主党成员双重身份的人是极个别的);而一般政治团体的成员可以同时具有若干政治团体成员的身份。

  2.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

  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因此,任何阶级要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和意志,必须以夺取和维护特定的国家政权作为自己的政治任务。由于政党是阶级力量中最重要的组织力量,因此,任何阶级要完成夺取和维护国家政权的任务,就必须组织自己的政党,并由政党来具体实施这一任务,这就决定了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政党与国家政权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在一个阶级夺取国家政权的过程中,政党是这一阶级夺取国家政权活动的领导力量。政党必然组织自己的阶级力量,提出明确的政治纲领,规定和运用特定的政治斗争战略和策略,领导本阶级夺取国家政权。

  在一个阶级夺取和建立了国家政权以后,政党就成为国家政权的领导力量。这是因为,一方面,领导国家政权是政党实现本阶级利益的根本途径。通过政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政党可以把本阶级的利益和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把政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按照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并依靠国家权力保证贯彻实施。另一方面,政党具备领导国家政权的条件。作为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者,作为有纲领、有纪律、有领导集团的组织,政党有能力承担领导国家政权的任务。

  3.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

  (1)性质上不同。前者是国家权力机关;后者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职能不同。前者拥有国家的一切权力;后者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产生方式不同。人大代表是选举产生的,人民政协是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产生的。

  4.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人大制、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1)三者分别是我国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

  (2)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人代会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并通过它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

  (3)我国工人阶级对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领导,是通过它的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

  (4)党的主张、政策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国家的法律和决定。

  5.中国共产党、全国人大、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全国人大、人民政协、民主党派都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作为政党组织,全国人大作为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政协作为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1).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全国人大、人民政协、民主党派都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主要是政治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首先集中人民的意志形成自己的主张,然后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使其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从而实现党的领导。但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取代全国人大权力机关的地位,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不能凌驾于全国人大之上,它本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中国共产党为实现自己对国家的领导而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没有上升为国家意志之前没有法律效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具有强制力。党的主张通过全国人大上升为国家意志后,其贯彻执行也离不开党的领导,还需要依靠党在社会生活中的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全国人大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是相互依赖、相得益彰的,都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为共同目的。

  (2).人民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共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和组织形式。全国人大作为国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两会一般同期召开,便于充分听取各党派和各界人士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政协的职能,促进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科学此和民主化,更好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3).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组织上互相独立,在法律上地位平等,它们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互相监督的关系,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民主党派是政协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政协不仅仅指民族党派,政协是民主党派发挥作用和开展工作的主要形式。

  6.我国的多党合作与多党联合执政

  (1)在我国的多党合作中,执政的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掌握国家政权,全面负责组织政府,并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作出重大决策,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提出政府人选名单,等等。同时,又与民主党派协商,通过法定程序使自己的主张变为国家的法律、政策、决策等。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它们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参加国家政权和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

  (2)民主党派成员被选为人大代表,在人大、政府等担任领导职务,直接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但他们不是通过名额分配代表民主党派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不能把民主党派参政视为执政。

  (3)在西方的多党制国家中,联合获得选举多数的几个政党是执政党,各自代表本政党利益,因而,执政的各党,政见不一,政策也难以统一,使内阁更迭频繁。可见,我国的多党合作制与西方多党合作制中的多党联合执政是根本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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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的关系

  首先,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其次,把握二者的内在联系。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制定民族政策的根本理论依据,我国的民族政策必须符合、体现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2、民族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的区别与联系

  民族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有相同点,即都享有自治权,都是中央政府管辖的地方行政区域。两者也有不同点,主要是①自治程度不同;民族自治区有一定的自治权,而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权”。②社会制度不同。民族自治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另外,要正确理解“自治”的含义,“自治”不是“独立”,自治权不是主权,自治权要服从国家主权。

  3.我国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关系

  ⑴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又是多种宗教并行流传的国家,许多少数民族全民族信教,因此,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

  ⑵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符合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有利于解决民族问题,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家统一。

  4、共产党员不得信教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矛盾

  ⑴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人们信教的自由和不信教的自由两个方面,共产党员在入党时已作出了不信教的的自由选择,这符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⑵党的性质决定了共产党员只能是无神论者,这不是强制公民不信教的问题,而是要求坚持信教的人不能做共产党员而已。

  5、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本质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

  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也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宗教在本质上是对客观世界虚幻的,歪曲的反映,是唯心主义的世界观。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组织及其成员政治面貌上发生了根本变化,但宗教本质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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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外交政策与我国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的关系。

  搞清这一问题,整个第五课便前后联结起来了,同时还涉及与第一课有关国家性质的某些知识点,理解把握这一关系,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外交政策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目标及所采取的方式和手段,它是国家总政策的重要内容,体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2)外交政策是国家对内职能的继续和延伸,国家性质决定其外交政策的性质,外交政策是国家性质在国家对外关系中的反映,而且是实现国家对外职能的手段。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消除了我国屈从外国侵略、奴役的社会根源,也消除了对外侵略的社会根源,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外交政策是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3)国家利益决定外交政策的内容,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制定对外政策的依据,是国家对外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我国绝不容许别国侵犯我国利益,我国也绝不侵略别国的国家利益。

  (4)我国外交政策的五个基本点即独立自主的基本立场;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准则;加强与第三世界国家团结与合作的基本立足点以及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都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决定的,都是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在对

  外关系中的具体体现。

  2.理解国际关系、国家利益、对外政策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关系

  (1)各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决定国家之间的复杂关系,不同性质的国家因根本利益的不同,使得它们处于不可避免和矛盾和斗争中。

  (2)各主权国家因其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的变化而导致对外政策的变化,这必然又导致国际关系的变化。

  (3)国家的对外政策是国家对外职能的具体实施,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3、“和平问题”与“和平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

  这是两个易混的概念,应从含义上作准确的区分。

  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和平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是指和平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世界大战有可能打不起来。

  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又是有联系的。表现在:和平问题与和平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都是讲述和平与战争这个政治问题。前者讲述问题本身,后者讲述问题的现状。

  4、“发展问题”与“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

  也不能将两者混淆,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是指发展具现实的可能性,战后世界发展是主线。

  两者联系表现在:发展问题和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都是讲述经济问题,前者讲述问题本身,后者讲述问题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