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车宝塔超清图纸:我可以直接走人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3/29 20:02:15
合同签的三年,不过现在快一年了我就想离开了,
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书,我想过两天就消失了,
反正我没有档案户口挂靠在这个单位,
只是保险什么的在这里,
不知道这样就走会不会有影响,
请知道的人指点指点哦....
呃....我会把分内的事做好再走的...
我有我的情况请不要随便骂我....

朋友我想对你说一句话:不管做什么,要善始善终。
这是我高中数学老师临毕业时,教育我们的最后一条做人的道理,我一直铭记。因为话里是责任,话外是师恩。

没职业道德,没职业操守,想到的影响只考虑自己完全不顾别人
要在找工作别让别人知道你这事

提出辞职,按正规渠道离开,现在社会更看重的是个人诚信,否则以后被别的单位调查出你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会对你不信任的

突然消失对于部门的正常运作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如果你是一个很出色的人,并且职位处于一种举足轻重的地位,公司会用合同来说事,否则如果你提交了辞职报告,通常不会发生什么违约金的。无论如何还是打个招呼再走吧。

这个我想你要和老板说下,取得他的同意。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
1.预告解除
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须说明任何法定事由,只需要前提预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办理。为了防止劳动者滥用这一权利而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应当遵守的保密义务,劳动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无须告知的解除。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预先告之用人单位,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做任何事情,首先要对自己负责,对自己都不负责的话,如何面队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