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歌曲视频花园:关于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14:01:36
个人所得税好像是每个月的收入大于1600元的人要交的,可是每年12月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样交呢?过年的奖金应该加上12月份的工资一起算吗?还是应该平摊到每个月,然后把所有工资+奖金超过1600的月份的所得税一起交呢?

年终奖在申报时属于“数月工资”单独申报。首先,分摊到各月计算出相应税率,之后用总额减去1600乘以相应税率,扣减速算扣除数得出应纳税额。
例如:年终奖12000。首先计算税率:12000/12=1000适用税率10%,
然后计算个人所得税:(12000-1600)*10%-25=1015,
税后实得年终奖:12000-1015=10985

1.关于年终奖费用入帐时间问题。

如果你公司年终奖金列入员工工资单上,则随工资一起按你公司规定时间入帐即可。如果年终奖的发放未计入工资单中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在发放当月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2.关于年终奖金的计税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举例说明。

员工A当月工资薪金所得1 000元,员工B当月工资薪金所得2 000元,另发放每人年终奖5 000元,则:

员工A。

1.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0
2.年终奖应纳税额
尚未扣完的费用扣除数 = 1 600 - 1 000 = 600元
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5 000 - 600) / 12 = 366.67元,对应级距0-500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0元。
应纳税额 = (5 000 - 600) * 5% - 0 = 220元
3.当月共计应纳税额 = 0 + 220 = 220元

员工B。

1.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2 000 - 1 600)* 5% - 0 = 20元
2.年终奖应纳税额
尚未扣完的费用扣除数 = 0元
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5 000 - 0) / 12 = 416.67元,对应级距0-500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0元。
应纳税额 = (5 000 - 0) * 5% - 0 = 250元
3.当月共计应纳税额 = 20 + 250 = 270元

关于补充问题。

对于未列入工资单中的年终奖金,相关会计处理: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或 银行存款

借:制造费用 等科目
贷:应付工资
(该分录,也可与工资单费用一起合并处理)你好。

1.关于年终奖费用入帐时间问题。

如果你公司年终奖金列入员工工资单上,则随工资一起按你公司规定时间入帐即可。如果年终奖的发放未计入工资单中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在发放当月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2.关于年终奖金的计税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举例说明。

员工A当月工资薪金所得1 000元,员工B当月工资薪金所得2 000元,另发放每人年终奖5 000元,则:

员工A。

1.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0
2.年终奖应纳税额
尚未扣完的费用扣除数 = 1 600 - 1 000 = 600元
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5 000 - 600) / 12 = 366.67元,对应级距0-500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0元。
应纳税额 = (5 000 - 600) * 5% - 0 = 220元
3.当月共计应纳税额 = 0 + 220 = 220元

员工B。

1.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2 000 - 1 600)* 5% - 0 = 20元
2.年终奖应纳税额
尚未扣完的费用扣除数 = 0元
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5 000 - 0) / 12 = 416.67元,对应级距0-500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0元。
应纳税额 = (5 000 - 0) * 5% - 0 = 250元
3.当月共计应纳税额 = 20 + 250 = 270元

关于补充问题。

对于未列入工资单中的年终奖金,相关会计处理: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或 银行存款

借:制造费用 等科目
贷:应付工资
(该分录,也可与工资单费用一起合并处理)
参考资料: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