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托拉斯法:省高级法院主要受理的官司有哪些?司法部门的职位怎么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3/29 14:56:32
例如 官司类别/还有级别.谢谢.
司法部门的职位/职称又是怎么排的?
那个,感谢一楼的.
偶是想问那些什么检查官啊或者法官的级别是怎么定的....
好心人给说一下好不?

刑事案件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般而言,到中院以是大案了,很少有案到高院的。

  第二个问题太模糊,无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