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母亲带孩子很难:法律对顾客在超市偷窃赠品的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3/29 20:01:56
我有个朋友在家乐福拿了点饺子的赠品,被保安发现,要罚款2000元,因为手上没那么多钱,他们要把手机身份证压那里,请问这样合理吗?

赠品属于超市促销的一种手段,是附条件的赠予,因此,对于超市来说是有价值的。超市可报警,警方一般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顾客在超市偷窃赠品,轻微违法,不构成刑事犯罪。
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数量较少、数额不大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视数额大小决定是否构成犯罪,这数额不同地方起点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