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舞会吧简笔画: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23:44:37
以下是几个不定项选择题:

1.某甲因盗窃罪案发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他交待了自己与李某诈骗4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同案犯李某可能隐藏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抓获,对其盗窃罪量刑时( )
A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B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甲重金雇佣乙杀丙,乙接受并领取相应费用后为杀人做准备,其间得知丙的势力很大,怕遭到报复,遂放弃杀丙的行为,并退还了领取的费用,甲构成()
A 故意杀人罪的预备犯 B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
C故意杀人罪的中上犯 D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3.某甲(国家工作人员)在1993年5月的一天挪用单位(国有单位)公款5万元用于营利,并已于1996年6月20日归还,此事于2000年12月25日被发现,并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01年8月5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讨论本案时,有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甲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不应追究. B甲的行为未过追诉时效,应予追究
C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D 由于挪用公款罪的最高法定刑为5年有期,因此其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不应追究.

4.甲是个体运输司机,其在接受一家国有公司委托,承运该公司一批货物至某港口装船途中,将该批货物的一部分对人谎称是自己的货而私卖,得款全部归自己占有并挥霍殆尽.其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贪污罪 D 侵占罪

望各位赐教,并说明理由,不甚感谢!!!!下附参考答案:
1.B 2.BD 3.B 4.D
大家注意:
1.第一题中甲是因为盗窃罪案发,而在审讯中交待的是诈骗罪.
2.劳驾第一位回答的朋友能不能再把第3题说详点.
3.第4题中,根据<<刑法>>第382条的规定: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视为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请说明他为什么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请第一位朋友和其他各位高手回答,敝人不甚感谢!

1甲交待与李某诈骗4万元的事实是交待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不是自首。帮助抓捕同案犯是一般立功。根据我国刑法总则有关规定,一般立功属于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

2甲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并且在其中的作用地位是教唆犯,所以D正确。乙因为实施了杀人的准备活动后自动停止,所以成立犯罪中止(属于预备犯罪中止),被教唆人成立犯罪中止,为实施被教唆之罪,则教唆人成立犯罪未遂,所以B正确

3。书不在手边忘了书上原话怎么说得了,反正意思是对于侵犯国家财产利益的,不受时效限制。国有单位就属此列。

4。A和B肯定是不对。
虽然犯罪对象是运输中的国有财产,但是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立贪污罪。甲的行为完全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因此选d.关于侵占罪,可以掌握这么一点“合法占有,非法取得”,对于本题来说,甲受委托运输货物,这属于合法占有,而他又通过非法手段占为己有,因此是侵占罪

1、甲属于自首,甲是因为盗窃罪案,在讯问中交待与李某诈骗4万元的罪行,是供述公安机关还没掌握的罪行,应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甲雇乙杀丙,接受并领取相应费用后为杀人做准备,后乙由于怕遭到报由复,遂放弃杀丙的行为,并退还了领取的费用。甲雇乙杀丙,应视甲乙为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按甲的作用来看,应属于教唆犯。乙在取相应费用后为杀人做准备,表明甲的教唆行为已经完成(给付报酬行为),却因为乙怕遭到报复而使犯罪行为未实施完。乙的行为应属于犯罪中止,而甲的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应作出的教唆行为已实施完毕,并为此给付了报酬,却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3、只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对国有财产进行管理、经营的人。他只是接受委托,工作是以受委托人的身份进行的,不能作为国家工作人员。

4、首先从他是接受一家国有公司委托,承运该公司一批货物,却在运输过程中将货物卖出。从他的犯罪手段上看不是盗窃,他是受到委托取得的该批货物。甲受委托运输货物,这属于合法占有,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甲不是,不能成立贪污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非法占为己有则够成侵占罪。本题中甲将承运的货物谎称为自己的货而私卖,其行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应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