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己复礼天下归仁:房屋租凭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5 20:58:07
大家好,想请教一下,我上年的时候租了一间办公室,签订的租房协议是一年的时间,但我实际上只住了半年,然后就搬走了。
只付了半年的房租钱。
但签订的合同上也没写明如果违反合约要受到什么处罚之类的,就只写了一些协议 和租凭的时间,没有写明违反合约要受到的处罚,问:现在如果房东找我,我应该怎么解决这事
注:其它的费用已经付清,房屋是完好无损的。
谢谢大家的好意提醒,真的谢谢!!!现在房子都一年多了到期了,我只用了半年时间,我也只付了半年的租金,但合同签订的是一年时间.房子他们早就租给别人了!!!怎么办呢

根据你们双方的房屋租赁协议,如果你搬走时并没有和房东协商提前解除该协议,那么你需要按照约定的房租支付剩余的租金。你提前搬走,不在那居住办公并不是你的违约行为,但是如果你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就具有了违约的性质,合同中未就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履约方可以根据其实际损失向你索赔。我建议你尽早和房东友好协商来解决此事。

你不使用该房屋时应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如果一年期以到,你应给付下半年的房屋租金

应该由双方协商,但是现在一般在租赁时都会预付几个月的房租作为房客租赁的束缚和保障。

1、房东如果找你 那问题就大了 你应该主动找房东协商
2、其实没什么 房东也不能把你告到法院 你就是通知房东一声 让他尽快找新的房客

你必须交付一年的房租,要不我认为你还可以把房子租给别人,一般这种事情房东是不会说你不住就不住的,如果你付了下半年的房租那就可以随便你住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