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新城门面出售:李崇断子 翻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0 22:17:09
先是,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崇①曰:“此易知耳。”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禁经数旬,然后遣人告知之曰:“君儿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闻既号啕,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已,殊无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诘奉伯诈状。奉伯乃款引云:“先亡一子,故妄认之。”
又定州流人解庆宾兄弟坐事俱徙扬州。弟思安背役亡归,庆宾惧后役追责,规绝名贯,乃认城外死尸,诈称其弟为人所杀,迎归殡葬。颇类思安,见者莫辨。又有女巫阳氏自云见鬼,说思安被害之苦,饥渴之意。庆宾又诬疑同军兵苏显甫、李盖所杀,经州讼之,二人不胜楚毒,各自款引。
狱将决竟,崇疑而停之。密遣二人非州内所识者,为从外来,诣庆宾告曰:“仆住此州,去此三百,比有一人见过寄宿,夜中共语,疑其有异,即便诘问迹其由绪。乃云是流兵背役逃走,姓解字思安。时欲送官,若见求及,称‘有兄庆宾,今住扬州相国城内,嫂姓徐;君脱矜愍②,为往报告见申委曲;家兄闻此必重相报,所有资财当不爱惜。今但见质,若往不获,送官何晚?’是故相造指申此意。君欲见雇几何当放贤弟。若其不信,可见随看之。”庆宾怅然失色,求其少停,当备财物。此人具以报,崇摄庆宾问曰:“尔弟逃亡,何故妄认它尸?”庆宾伏引。更问盖等,乃云自诬。数日之间,思安亦为人缚送。崇召女巫视之,鞭笞一百。

寿春县人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遇到贼丢失了,几年都不知他在哪里。后来在同县的赵奉伯家里出现,
苟泰递诉状告到官府。他们两个人都说那个孩子是自己的儿子,而且都有邻居作证。郡县的官员不等
判夺这件案子。李崇说:“这个很容易就知道真相了。”将两个父亲和儿子分别安置,让他们独处几
十天,然后让人告诉那两个父亲说:“您的儿子生病,已经突然死了。现在您的行动禁制解除了,
回去准备丧事吧。”苟泰听到后嚎啕大哭,悲伤的不能自已。奉伯只是嗟叹就完了,并没有特别哀伤的样子。
李崇知道了,就把儿子还给苟泰,指责奉伯欺诈。奉伯辞罪说:“以前我死了一个儿子,因此以假乱真
认了他。”
又有定州充军的解庆宾兄弟俩因为犯罪都要押到扬州。弟弟思安背着衙役悄悄跑了,庆宾事后怕衙役追
究怪罪,谋划良久,于是认领了城外一具死尸,假装是自己的弟弟被人杀害,将这具尸体运回出殡安葬。
尸体和思安很象,见到的人没有能分辨(不是思安)的。而且有个巫女阳氏自称见到鬼,说思安被害的
痛苦和渴望报仇。庆宾又诬篾怀疑思安是同军的兵士苏显甫,李盖所杀。经过州官审问,二人不能忍受
酷刑,都认罪了。案件就要结案了,李崇对案件有所怀疑而压下了。悄悄的派遣两个在州内无人认识的
人,装作从外面来得。见到庆宾说:“我住的州离这里有三百里,有一个人路过寄宿(我家),
晚上聊天,觉得那个人异样,于是便责问他的行踪。那个人说是充军背着衙役逃跑,姓解字思安。
当时我就要送那人去官府,他请求我说‘我有个哥哥叫庆宾,现在住在扬州相国城内,嫂子姓徐,
如果您放过我,因为这件事的缘故,我哥哥听到了一定会重重谢你,就算耗尽所有的家产也在所不惜。
现在我留在这里做人质,你要是去了没有收获,再将我送官也不晚啊。’因此来拜访您说明来意。
如果您给点钱就放了您弟弟。如果不相信,就去牢里看他吧。”庆宾忧愁的变了脸色,请来人在州内
稍待,马上就准备送他的财物。这个人详细的情形上报,李崇将庆宾抓住审问说:“你弟弟逃跑,为
什么乱人他人的尸体?”庆宾俯首认罪。再来询问李盖两人,他们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过了几日,思安
也被人抓住。李崇朝那个巫女阳氏来看,鞭打了她一百下。

又有定州充军的解庆宾兄弟俩因为犯罪都要押到扬州。弟弟思安背着衙役悄悄跑了,庆宾事后怕衙役追
究怪罪,谋划良久,于是认领了城外一具死尸,假装是自己的弟弟被人杀害,将这具尸体运回出殡安葬。
尸体和思安很象,见到的人没有能分辨(不是思安)的。而且有个巫女阳氏自称见到鬼,说思安被害的
痛苦和渴望报仇。庆宾又诬篾怀疑思安是同军的兵士苏显甫,李盖所杀。经过州官审问,二人不能忍受
酷刑,都认罪了。案件就要结案了,李崇对案件有所怀疑而压下了。悄悄的派遣两个在州内无人认识的
人,装作从外面来得。见到庆宾说:“我住的州离这里有三百里,有一个人路过寄宿(我家),
晚上聊天,觉得那个人异样,于是便责问他的行踪。那个人说是充军背着衙役逃跑,姓解字思安。
当时我就要送那人去官府,他请求我说‘我有个哥哥叫庆宾,现在住在扬州相国城内,嫂子姓徐,
如果您放过我,因为这件事的缘故,我哥哥听到了一定会重重谢你,就算耗尽所有的家产也在所不惜。
现在我留在这里做人质,你要是去了没有收获,再将我送官也不晚啊。’因此来拜访您说明来意。
如果您给点钱就放了您弟弟。如果不相信,就去牢里看他吧。”庆宾忧愁的变了脸色,请来人在州内
稍待,马上就准备送他的财物。这个人详细的情形上报,李崇将庆宾抓住审问说:“你弟弟逃跑,为
什么乱人他人的尸体?”庆宾俯首认罪。再来询问李盖两人,他们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过了几日,思安
也被人抓住。李崇朝那个巫女阳氏来看,鞭打了她一百下。

后魏李崇在扬州当刺史时,有一个叫苟泰的人,家里三岁的儿子丢失了。苟泰四处寻找,后来在一个叫郭奉伯的家里发现了这个孩子。苟想要回孩子,郭不给,说孩子是自己的。二人发生争执,闹到官府, 双方都有街坊邻里为他们做证。郡县官吏无法作出决断,便将案子呈给了李崇。

李崇接到案子后并没有审问,而是先将两个当事人与这个孩子分开关起来。几天后李崇派一名部下告诉两个当事人说:“你们争的儿子已经得急病死了,你们可以到外面哭一哭!”苟泰悲痛欲绝,立即嚎啕大哭。而郭只是叹气,没有一点悲痛的表情。李崇看罢,立即下令将孩子交给其真正的父亲——苟泰。

典故链接:

《折狱龟鉴》(节摘):后魏李崇为扬州刺史,部民苟泰有子三岁失之,后见在郭奉伯家。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决。崇乃令二父与儿各别禁数日,忽遣吏谓曰:“儿已暴死,可出举哀。”泰闻之,悲不自胜。奉伯嗟叹而已,殊无痛意。随以儿还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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