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比德梦幻脚步gif:身份证丢了为什么要到报社挂失?
现在开始使用新身份证了,新证如果丢失也要到报社挂失吗?
没错,是要的,法律规定是要的,但这条规定十分令人费解。也是公安部门不负责任的表现。首先是到哪里的报社挂失是有效的,人民日报?还是县城小报,又或者街头传单。再则就像楼主质疑的,有多少看报,世界六十多亿人会不会有10个人去在意那个角落里的挂失声明。公民是没有权利同时拥有两张有效身份证的,所以我认为只要补办身份证,另一张也就宣告失效了。
我有个朋友在广州打工,6年前丢了身份证,当时就去补办了,可有人用那张证在云南骗人几万,法院判他赔钱,他根本没理会法院的通知单。也没人来抓他坐牢或要钱。如此无厘头搞笑的事情怎么去执行?
居民身份证是居民最重要、最经常使用的证件之一, 居民在办理货币存取、户口变更、入学就业、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乘坐飞机、证券交易、商务往来、签订合同、信贷抵押、产权登记、住宿旅游、办理驾驶证、等等情况下都要出示身份证件,如果身份证丢了,就会带来很大的不方便。因此,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一旦遗失,不但要及时补办,而且要登报声明作废,这是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法分子利用遗失的《身份证》作案,防止给社会造成危害,又能减免《身份证》本人的法律责任。
遗失《身份证》后是否登报声明直接影响遗失《身份证》本人的法律责任。
《身份证》遗失后,如果能够及时补办并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的,即使被不法分子冒充用作违法犯罪或者民事活动,均可以已登报声明作废作为抗辩理由,免除自己因被冒用《身份证》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相反,如果没有补办和登报声明作废,或者只补办未登报声明作废,一旦被他人冒充作案的或进行民事活动,都必将会给本人带来麻烦,甚至会因为本人未登报声明作废,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为什么身份证登报声明作废的即可免除因身份证被冒用而产生的法律怎责任?
身份证遗失后在法定的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声明作废后即可推定社会上的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已被告知该证件已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他人冒用该证件所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遗失人无关,遗失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每个人有使用身份证证明自己身份的权利、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丢失身份证必须要到户口所属派出所挂失,这是补办新的身份证的必经环节。
到报社挂失,可能是出于报社的公示范围较广,但也不排除其它可能。
但到报社挂失并不是法条明文规定。若是相关部门告诉你必须到报社挂失,你可以要求他们出具当地关于遗失身份证的相关管理条例。
只是采取必要的共示程序。
没有必要登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