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焚稿主要情节:如何要回风险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9:42:57
单位曾要求职工缴纳风险金,强制性的,当初说好返还,还有利息。但几年来什么也没给,现在职工退休了,向厂方索要,分管负责人却总是推托,不给。如何办?要是向法院起诉是否可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搜集哪方面的证据?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收取风险金均属于非法行为,但是此处打了一个擦边球,就是将风险金赋予了利息,这样一来职工的这笔钱可以说变成了可以产生收益的“投资”,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双方协商一致的行为。不过无论如何,均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不过请注意仲裁的时限要求,一般为60天,具体请咨询当地劳动局。如果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法院不会直接受理。如果一定要履行诉讼程序,则可按照1楼所说加以准备。理论上来说,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较短,而且具法律效力,不妨多咨询一下。

可以向法院起诉,作为借款纠纷提起诉讼。准备原缴款证明,找几个证人等。

应该有当时的欠条或者证明,有证人,你的给予证明,退休证明,和相关承诺~

richfan的回答是正确的

当初的交费证明,约定的人证

应当是劳动合同中的纠纷,先上劳动局(这个不要钱啊),不行再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