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惹妖孽魔主微盘:自杀还是他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1:10:51
投保期间,如果有一个人叫别人杀掉自己,算自杀还是他杀?如果那个人是故意刺激对方导致对方杀掉自己怎么算?

先说你的第一个问题,那个“别人”的行为,叫帮助自杀:

  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包括了教唆、帮助自杀的行为,对教唆、帮助自杀的,应直接定故意杀人罪 。是不能用共同犯罪理论解释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因为自杀本身不是犯罪,但是,既然自杀本身不是犯罪,为什么不是犯罪的自杀的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反而是犯罪,并且可以直接定故意杀人罪呢?说“应将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理解为借被害人之手杀死被害人的故意杀人行为”,更是让人难以理解,“因为无论是教唆自杀也好,帮助也好,最后都是自己杀死自己,是由自杀者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的,不是被人逼迫下自杀的。” 能够理解为借被害人之手杀死被害人的故意杀人行为的,只能是某种形式(其中包括帮助、教唆的形式,但不是共同犯罪中的教唆、帮助)逼迫他人自杀或者使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不正常者自杀,但是,这种情形已经是间接正犯的表现形式,实质上是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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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答第二个问题:

  这种情况属于“临时起意”的犯罪行为。“临时起意”犯罪的主观恶意要较“预谋”犯罪的为轻,处罚亦应相对从轻、减轻,这是刑法学上的一个重要学说。“临时起意”犯罪理论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激情杀人罪”,激情杀人是指杀人者出于一时愤怒或情绪失控,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犯罪行为。正是由于激情杀人是临时起意,并非事先筹划和熟虑的图死谋杀。

  我国刑事立法技术上并未做到厘定与“临时起意”犯罪相应的从轻、减轻的量刑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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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便多嘴一句,这个人有诈骗保险金嫌疑,不应予以理赔。但是法律是有空子的。。。。

日本短篇小说《一个温良敦厚的理发师》,就是描写这样一个事件。

一位为了得到人身意外死亡保险的人,知道一位理发师的过失犯罪,一再敲诈理发师,而且不断升级,终于一次在理发时,理发师用剃刀割断这个人的气管。

对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得看刑事案件的调查结论,自杀他杀的结论,不能只看表面现象。

如果骗保的人做得天衣无缝,就可能成功。

那还是他杀.
假如这样就算自杀,那么杀人凶手岂不是就没有罪了?
保险公司当然要以司法部门的结果来处理理赔问题.
既然公检法最后认定了凶手,那么,就是被凶手杀害,就应该赔付.

算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