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新房:住房困难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5:01:30
残疾军人住房困难都有什么优抚政策?

各个地区不一样的,参考一下浙江的吧。

《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下列住房优惠待遇:
(一)依靠优抚金生活的优抚对象家庭住房困难的,凭《浙江省重点优抚对象证》申请廉租住房,其现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各放宽2平方米。依靠优抚金生活的优抚对象居住公有住房的,可申请原公房租金为廉租房租金。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优抚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住房建筑面积申请条件和购买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各放宽10平方米。烈士遗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符合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应予优先解决。
(三)符合房改政策,购买现承租公有住房的,购房款减免10%。
(四)家居农村住房特别困难,经有关部门确认需要建(修)房的,建(修)房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助。有关部门要减免土地征用费、建房规费。农村优抚对象建(修)住房的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