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级错误 日语:以前好像听说,夫妻两个闹离婚,如果两人很长时间不面,一方提出后法院就可判, 不知这个时间是多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22:06:14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夫妻关系的终止,不因夫妻双方分居或一方失踪、下落不明而自动解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二)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失踪宣告而终止婚姻关系,不论是否撤销失踪宣告,他们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双方均不得再婚,否则构成重婚;如果宣告失踪后经过一定时间又被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于宣告死亡之日起终止。按照法律规定,失踪人的配偶,如果要解除与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进行公告,限失踪人三个月之内应诉。若失踪人三个月内不应诉的,法院可作缺席判决离婚,判决书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作为送达生效期间,三个月后经过十五天的上诉期,失踪人未提出上诉的,离婚判决生效,婚姻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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