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台北车站:请问做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与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如何界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4 19:39:45
搞不清楚土地何时记入无形资产,何时记入固定资产,请指教

在我国,土地属国家所有,不得非法买卖。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土地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并且,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时间限制的。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照规定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待工程完工后,一并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因此,一般而言,土地使用权在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前,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并按期摊销;在建造房屋及建筑物时,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在房屋及建筑物完工后,土地使用权成本随房屋及建筑物工程成本,一同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或者无形资产核算。

另外,原来有过国有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将土地确认为“固定资产——土地”的情况,但这种做法早已经被废止了。

从土地的权利属性来看,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当其以单体形式存在而被企业拥有的时候,只能作为无形资产——土地核算,并按协议等直线减值核算。
当土地作为建筑物等实体资产一并存在时,由于土地与其上建筑物具有天然的不可分割性,而相关法规也规定土地与地上建筑物必须同时处置(买卖、抵押等)。因此,会计制度规定:这时的土地只能连同地上建筑物做固定资产一并核算,并转为固定资产管理。
关于转移资产类别管理的土地价值确认:应该按折余价值(针对以前作为无形资产管理的土地)或取得价值(主要针对房产企业或取得土地有明确建筑用途的土地)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中国土地是国家的,公司或个人只能用用而已,也就是只有土地使用权,所以只能是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