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兹圆舞曲书包网:新闻事实与其它事实的区别在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07:17:59

试论新闻的真实性与倾向性

  摘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对于新闻传播者来说,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必须坚持。因为这是新闻自身特性的要求,是受众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新闻媒介组织自身生存的要求。但是,新闻的真实性并不表示所有真实的事实都能成为新闻,新闻报道是必须加以选择的,因此,新闻报道是有倾向性的,而且这一倾向性还难以避免。不过,新闻报道的倾向性与真实性是可以统一的,当然有时也会产生矛盾。要尽可能地减少倾向性而增强真实性,在新闻报道中就要尽可能地做到全面。

  主题词:新闻 真实性 倾向性 关系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按理说,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无容置疑,没有讨论的必要。但是,现实中,又有那么多的假新闻冒出,又不容得我们不讨论。新闻的真实性究竟是哪么回事?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搞清楚什么是新闻。本文试图从新闻的定义入手,来谈谈新闻的真实性以及与之相关的新闻的倾向性问题。

  一

  “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1)虽然新闻的定义不下几百种,目前,这一定义较为也广为大家所接受。根据陆定一对新闻所下的这一定义,我们可以得出:事实不一定就是新闻,但是,新闻必定是事实。事实是什么呢?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事情的真实情况”。(2)新闻既是事实,那么新闻必具真实性。这一真实性,对于新闻传播者来说,毫无疑问,必须坚持。

  首先,这是新闻自身特性的要求。新闻既是对事实所进行的报道,事实对于新闻来说,无疑就是第一性的。没有事实,何来新闻?这就犹如没有米,哪来米饭一样。由此可见,真实是新闻存在的基本条件,没有真实,也就没有新闻,正如徐宝璜所说的,“新闻者,确实者也,凡不确实者,均非真正新闻。”(3)因此,真实是新闻的首要特性和最基本特征。也正是因为了这一特性,新闻特有的一种优势即新闻使人信服的力量才得以产生。1920年,列宁在一次演说中,就提到了鼓动的力量在于鼓动的内容是真实的。他说:“白卫分子在他们所有的宣传品上都说布尔什维克的鼓动工作很成功,说布尔什维克在鼓动工作上是不惜花钱的。但是,人民听过各种各样的鼓动,听过白卫分子的,也听过立宪会议派的,如果认为人民跟随布尔什维克是因为布尔什维克的鼓动较为巧妙,那就可笑了。不是的,问题在于布尔什维克的鼓动内容是真实的。”(4)试看布尔什维克的鼓动工作为什么能够取得那么大的成功,关键不就在于布尔什维克的鼓动内容是真实的吗?

  其次,这是受众自身发展的要求。作为社会的人,要想自由地生活,必须不断地获取各种新闻知识、新信息,以了解并熟悉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达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从新闻报道中获取各种新闻知识、新信息,对受众来说,无疑是最佳途径之一。受众期望通过真实、客观、公正的报道而获取更好地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掌握新经验、新政策,以便更好地适应环境和求得自我发展的服务和指导。当然,这都基于各种新闻知识、新信息是真实的基础上而谈的。如果是错误的知识、信息,那么对受众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呢?因为错误的知识、信息,必提供虚假的服务和错误的指导。这与受众求得自身发展的最初愿望无疑是背道而驰的。只有真实的,才是受众需要的。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如此。在1936年底的一次民意调查中,上海有许多读者就建议或要求报纸要“翔实无讹地批露真实消息”。(5)况且,受众也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即知情权。这在1948年10月12日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就已被正式明确提出,只不过当时还称之为“知晓权”罢了。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真实有关的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当有关信息涉及或影响到受众的生活和工作,并且要求他们不得不作出决定的时候,凡是有意扣留这些信息,或者传播假的或歪曲失实的信息,就是侵犯了受众的知情权。

  最后,这是新闻媒介组织自身生存的要求。新闻媒介组织作为信息的产业机构,它的投入物是信息,产出物是信息,售出物更是信息。在此情况下,媒介组织必须重视受众需求,重视产品质量,不遗余力地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因为作为信息产品的消费者,受众购买新闻,就是为了购买“真实”,或者说,受众了为获得“真实”,才去购买新闻。经媒介报道的新闻,对于受众的理解,就是确有那么一处地方刚刚发生了或正在发生着的事情。如果受众对新闻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他们还会购买新闻吗?在新闻媒介组织的声誉将丧失,受众将远离,新闻媒介组织在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也将丧失的情况下,新闻媒介组织还能生存下去吗?“人民信任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个条件,报刊就会萎靡不振。”(6)新闻传播者应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对多数新闻界人士来说,被誉为美国现代报业之父的普利策其人其事并不陌生。在新闻报道方面,普利策就首先是始终高度重视新闻的真实性的。“准确,准确,再准确”是他的格言。他还强调:“你仅仅不发表失实报道是不够的,采取一般措施避免歪曲事实也是不够的……一定要坚信准确性对报纸来说犹如贞操对女人一样重要。”(7)1991年1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并于1994年4月和1997年1月又进行了两次修订,其第四条就规定:“维护新闻的真实性。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工作要认真负责,避免报道失实。如有失实,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更正。”(8)作为我国新闻界的行规行约,作为新闻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行为规范,这一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二

  “所谓新闻的倾向性,指的是新闻传播者在采集和传递新闻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用新闻来体现自己的好恶褒贬或政治观点与态度。”(9)

  或许有人会说:事实既无倾向性,新闻又从何而来所谓的倾向性呢?

  人们生存的空间,每天都发生许多事实。事实是无倾向性,但是,根据新闻的定义,我们要知道,事实并不等于新闻,事实要经过报道才能成为新闻,而报道是需要靠人来实施和完成的,谁能保证有哪一个人是完全以客观的眼光去处理一切事物的?因此,恰恰就是因为这“报道”,才带来了新闻的倾向性问题。

  在一个无限大的空间里面,事实的存在也是无限的,但是并不是每个事实都能成为新闻,一方面,并不是每个事实都能引起公众的共同兴趣,都值得传播,也并不是任何新的发生了的事实就有必要写成新闻予以报道;另一方面,事实虽无限,但是媒介容量有限,新闻报道决非是“有闻必录”或者“有闻必传”。因此,要报道,就要选择。有表现为纯粹客观的选择吗?没有!因为“不论在哪个国家,传播者都是有代表性的,他们所发布和传播的信息无不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思想性,反映并代表一定阶级、集团、组织的利益、愿望和要求。”(10)也就是说,有选择,就有倾向。即使新闻传播者对新闻事实的选择,有个大致框框的规定和限制,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框框,也不管什么样的规定和限制,在这个框框里面,终究还是有许多具体事实存在的,要报道哪一个具体事实,以怎样的角度来报道,还是只能由新闻传播者说了算,由他们凭借自己的认知水平、兴趣爱好来决定所要报道的内容以及报道的角度。因此,选择是必然的,倾向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在新闻产生阶段,随着新闻传播者——主要是记者对各种事实信息进行选择、反映和加工制作;在新闻传播阶段,则随着新闻传播者——主要是编辑对种种新闻内容进行筛选、鉴别和修改剔除,新闻传播者的倾向性也就无形地被注入到了他们从社会上所能获取的一切他们愿意广为发布的信息当中,新闻报道因此兼有了新闻传播者的倾向性,而成了反映新闻传播者的倾向性的有形载体。这种倾向性与我们承认不承认都无关,它并不因为我们不承认它就不存在,也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承认它才存在。

  西方某些资产阶级新闻学者就是不承认新闻报道的倾向性的,他们提出“只报道事实,不报道意见”,提倡“客观主义”。可是在他们极力反对新闻报道的倾向性的同时,又十分强调新闻价值说。然而,按照新闻价值理论,并不是任何事实都能够写成新闻报道的,只有那些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才能写成新闻。新闻报道因此是必须加以选择的。既要选择,那么新闻报道的倾向性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实际上,一件新闻事实其价值的实现不仅要靠新闻传播者,实现得究竟如何,也就取决于新闻传播者的一些主观因素,如政治理论水平、新闻敏感性、写作能力、知识修养等等,这些都能影响新闻价值实现的程度。所以,说新闻报道没有倾向性而纯客观,其本身就是不客观的。故而连资产阶级新闻学者自己也来否定这种说法:“要做到客观性是很艰难的,也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从根本上来说,人们想要报道什么事情,这本身就是思想的产物,必然会有报道者智力的介入,因而也就必然包含个人的系数在内。报道者不可避免地会把自己摆到他所描写的情景之中,不仅是表现在他自身的参与上,尤其是表现在他对现实事物的连续性的剪裁上和他所采用的形式上。”(11)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如此。作为传播学创始人之一的勒温的学生——怀特对一家报纸的电讯编辑一周内的工作进行的研究结果,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怀特发现:(1)只有10%的电讯稿被选用;(2)电讯稿在内容上比例失衡,国际性政治新闻、全国性政治新闻和人情味、趣味性新闻占总用量的三分之二;(3)收进电讯稿比率和实际采用的比例大致接近。而90%的电讯稿被舍弃、淘汰的原因则是:(1)不值得登;(2)已选登其他稿件。在“不值得登”的具体理由中,有许多为“主观”理由,即编辑个人认为不该登就不登,选择新闻的标准是个人的喜好和情绪。(12)新闻报道有无倾向性,我们一看便知。

  在我国,我们是公开承认我们的新闻报道是有倾向性的。我们选择新闻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新闻价值和新闻政策。新闻价值决定新闻事实值不值得报道;新闻政策则决定新闻允许不允许报道。这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新闻选择的“大倾向”。当新闻事实既具有新闻价值又符合新闻政策时,毫无疑问,这条新闻事实将会被采写报道。但是以什么样的角度去报道,又以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对这一新闻事实怎样评价,不同的新闻传播者往往又会作出不同的选择。我们可以认为这是新闻选择的“小倾向”。不管新闻传播者自己是否意识到了,在新闻事实的采访和写作过程当中,传播者自身的立场、观点,知识水平、认识能力都会在或明或暗、或强或弱地表现着,不表现是不可能的。

  总之,“在新闻报道的流程中,最基本的行为就是选择”(13),新闻从产生再到传播就是一个不断的选择的过程,因此,可以说,在新闻的传播过程中,倾向是无处不在、无时不侯的了。

  三

  一条新闻,其固有的真实性,新闻传播者必须坚持;同时,在其产生过程中,新闻传播者又为它注入了自身的倾向性,而且这一倾向性还难以避免,那么,新闻的倾向性会否影响新闻的真实性?特别是当事实本身与新闻传播者的主观意图不合,或是新闻传播者急切地想要传递某一观点而又找不到合适的新闻事实的时候,怎么处置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偏离事实、歪曲事实、编造事实以就倾向,还是让倾向无条件尊重事实?

  根据新闻的定义,我们知道,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新闻是事实的报道。在事实和新闻之间,是先有事实,而后有新闻。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因此,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即倾向性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以真实性为前提,而不可逾越真实性这一界线,否则,新闻就不成其为新闻。

  在这一条件下,新闻的倾向性与新闻的真实性在大多数时候应该是可以统一的。因为不管新闻传播者的倾向性如何,他所报道的新闻都必须是客观现实中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或存在过的事实。倾向性只是缩小了可供选择的事实的范围,但是,仍是事实。比如,我们国家的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等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总是要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党和国家的政治立场、政治主张和政治观点,坚决不给违背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的舆论提供传播阵地,也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在排除选择这些事实的情况下,难道能说我们平常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而选取报道的大量事实是虚假的吗?

  当然,新闻的倾向性与新闻的真实性在有些时候也会产生矛盾。试看下面的例子:1949年2月7日,美联社记者穆萨发了一条关于北平解放一事的报道。他对北平市民欢庆解放的场面弃而不录,却选了几个青年学生在街上挡住一位穿狐皮大衣的妇女,要她在地上学狐狸爬的场面。学生还警告说:“现在我们有新中国,不准任何人穿狐皮。”(14)穆萨选取的是事实吗?我们说是事实。那么,穆萨为何要选此事实呢?因为这个事实有利于穆萨表达自己的立场与观点。穆萨的倾向性在这里显露无疑。但是,对我们来说,穆萨仅仅选取了这一场面的报道是肆意歪曲、丑化新中国,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这就产生了新闻的倾向性与真实性的矛盾问题。这一矛盾产生的原因就是穆萨按照自己的需要选取的对自己有利的事实是个别的、偶然的、片面的,这是反映不了事物的全貌的。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罗列一般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者完全起相反的作用,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个别的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找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都不如。”(15)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那种仅仅认为只要做到新闻中具体事实的“五个W”真实,这条新闻就算是真实的,是不够的。因为任何事实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总是要与其它事实发生关系,这就好像大树的根须一样,向四面八方伸展。 “五个W”真实,只是把事实弄清楚的一个最起码的条件罢了,况且,具体事实真实,也并不等于就能反映事物的全貌,就能说明全部问题,相反,有时它还“甚至连儿戏都不如”。对此,《财富》杂志的作家詹姆斯·艾格在《现在让我们表扬著名人物》一文中,也进行了虽比较粗略但很有意思的阐述:“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过程和原因是新闻中常提的五大要素。一般新闻记者也是很得意地以为自己是按这五大要素来报道某一事件的。在这里我不是在表扬记者编辑,因为我从未读到过一篇报道能表达出比稍微有点思考能力的敏感的人通过那些不能达到目的的词想表达的意思多一点点,就那一点点本身也没有什么别出心裁的地方,更不用说基本上是虚假的。只有当报道的内容与本来的面目相符,与当时产生新闻的条件状况相符,新闻才算是真实的,也许这不利于科学和艺术的发展,但这是新闻的价值所在……对此,新闻本身没有责任,我们不能责怪新闻就如同我们不能责怪奶牛为什么不成马一样。”(16)

  因此,新闻传播者在新闻报道中要尽可能地减少倾向性,增强真实性,以最大限度地还事物的本来面貌,揭示事物的客观规律,就“不仅要做到所报道的单个事情真实、准确,而且要注意和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17)换句话说,在新闻报道中就要尽可能地做到全面,即不能以孤立的、静止的眼光去看待事物,而要从事物的总体、社会的总体联系中去观察、分析和评判事实,唯有如此,新闻传播者对某一具体事实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上下左右才会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从而可以准确地判断出这一具体事实的产生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是多种原因所引起的还是单一因素在起作用,它是如何发展而来,又将呈何种趋向等等,在此基础上,对事实的原因、结果、逻辑关系等等的分析、解释才会是客观的、公正的、准确的,也才能摆正倾向性与真实性的关系,而且可以保证倾向性会从真实的事实当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新闻事实那肯定是事实,其他事实也是事实。区别在于:新闻要的是“新”,其他则不然。比如:1+1=2是事实,但是如果有谁证明它确实不等于2且任何人无法推翻,则它就是“新闻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