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播放器进度条:请教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指的什么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4:27:17
老师上课讲了,听得不是很明白。最好推荐一些论文

哎,这个问题想要搞清楚,你看论文可能只会更加糊涂。。。因为很多人都反对无因性,物权的独立性也受到质疑了

从传统观点来看,我的理解是:
独立性主要是指物权的转移不依赖于其他关系的发生,尤其是指债。
这个在买卖合同中表现得很明显
关于孳息和风险的转移并不完全和所有权的转移一致,特别是在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等拟制交易的情况下表现的更为明显。由此可以论证物权行为的独立性
而无因性相对好理解些。就是物权以公示方式加以证明。具体的公示又分为不动产的登记公示和动产的占有公示两类,但无论是哪一种,只要公示了,就可以让第三人相信该物的所有权归属,在接下来发生物权转移,就不考虑其物权取得的原因。
所谓无因,主要就是取得物权的原因不作为考量物权合法性的标准。这主要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商品买卖而制定的
但现在已经有了善意取得制度和物权请求权制度加以保护,无因性有多大实用价值实在……

感觉说的不太清楚。。你有兴趣自己看几篇文章也可以
但记住没有所谓的权威,都是一家之言,兼听则明呵:)

http://www.legalline.com.cn/2004-11/20041129180441.htm

http://www.ccelaws.com/int/artpage/3/art_2777.htm

http://www.privatelaw.com.cn/new2004/shtml/20050707-2354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