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装饰公司好吗:死囚有生育权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05:35:10
死囚是男的.....
六楼的第3点“凡是法律所不明文禁止的,都是可以为之的”是适用美国的法律的即"法不禁止则自由",这与我国相反,即法不规定做了是违法的.
不过还是非常感谢.

一、楼上有几位回答者没有正确理解提问者的本意。提问都的意思是说,男性的被告被判处了死刑后,是否可以和自己的配偶交合,以留下自己的孩子,在确认“播种”成功后,留下自己的后代后,再执行死刑。
二、对于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是否可以“留种”,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没有许可性的规定,也没禁止性的规定。
三,既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那么从理论上说,就存在执行死刑前可以“留种”的可能。因为法律上,有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即“凡是法律所不明文禁止的,都是可以为之的”。
四、从理论上说虽然说是可以,但是现实中很难做到。因为一审判处死刑后,还要进行二审,或由高院最高院进行复核,也就是说,一审的死刑判决还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而目前我国死刑执行的情况是,二审及复核一经作出,就立即执行死刑。也就是说,从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到执行死刑前的几个小时内,原羁押的“死刑犯”仍是“未决犯”(未作出生效判决的在押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对于未决犯,是不允许办案人员及律师之外的任何人员会见的,也是不允许家属进行探视的。家属既然没有探视的机会,那也就是说没有留种的机会。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执行死刑前,如果死刑犯要求与家属见面,或家属要求与死刑犯见面的,应当准许。也就是说,在临时前可以见上一面。这里所规定的虽然只是“见面”,但也可以以此作文章,看看是有机会。
六、死刑犯的的配偶可以向二审法院提出留种的请求,由二审法院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不能向看守所提出,因为看守所只负责羁押死刑犯,看守所没有权利让死刑犯与家属见面。

有!

男囚的生育权的问题法律并没有规定。
另外,一楼回答的有问题。怀孕的妇女是不能被判处死刑的。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以前有一个案件,男的判了死刑,他老婆要求为他生个孩子,最后允许他老婆到监狱和他那个去了。

不能,判死刑已即时没有任何权利。

不应该有,因为他触犯了法律。没有和女友或老婆在一起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