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商事登记簿查询:产假有几天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1:07:12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下面列举了我国主要城市的产假天数,供大家参考:
所在城市 产假天数 所在城市 产假天数
青岛
150 四川 120
广州 140 天津 120
上海 105 北京 120
大连 134 陕西 135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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