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s原理图:法律问题:B欠A钱,C欠B钱,C不还B则B无法还A,A要告,B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06:45:28

B可以申请把C作为连带被告人。
  1、问题所描述的A是B的债权人,C是B的债务人。C和A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进行转让,但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到期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转让债权到期,或与转让债权同时盗窃。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5、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过程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6、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无偿转让财产,给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撤销权过程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7、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债务人的行为发生5年后,该权利消灭。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3条、74条、75条、80条、82条、83条

是B欠A的钱,所以就要B还,跟C欠B不还没什么关系,这并不能成为B不还A钱的理由。
只有B去找C要钱,不还的话就告他。但和还A的钱是一点关系也没有的,是两个无关的债权关系。

两个独立又可以相互联系的案件。
A告B,B当然的败诉,但是B又负担不起因此对A的诉讼B,法院将无法执行,
因此最好的办法是B申请将C作为诉讼第三人,将C也引入诉讼~~~~~~

怎么办~~如果a能证明c有能力且愿意偿还,而b怠于行使权利,那a可以行使代位追偿权,直接管c要...

其实这法条几乎就是浮云....实用度极小...

当然了~~如果你是b...那~~~转移财产吧~~XD~~

A要起诉,B不能以C欠其钱为理由进行抗辩,B必须要还.当然,如果A同意,B可以将其对C的债权转让给A而抵消B对A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