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对我国法律的不理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16:23:32
今天在中央1套看的《今日说法》,说的是一个醉酒的年轻人偷偷开走了一辆没有熄火的出租车,由于不懂驾驶,出了事故,撞死一人,法院判的结果是肇事者坐牢一年零三个月,并且给死者家属赔偿,而那位出租车的车主也要负责大约百分之二十的赔偿。
我觉得很不理解,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在撞死人之后只用坐牢一年多,而完全没有责任的出租车车主却还要给予死者赔偿,难道说某人家的菜刀被别人偷走,并且还用它杀了人,难道这个人就要负责吗?
这似乎不合逻辑吧。

仁兄,上面哪来孩子啊?监护人又从何而来?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严重的可判死刑.
前面文章说了,一醉酒青年是用偷的手法将一辆没熄火的车给开走了,这属于偷盗行为.
二,出了事故是因为一是醉酒二是不懂驾驶.都违反了交通法规.
三,公诉机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此轻的刑为何不上诉或抗诉?
据材料所知,可以数罪并罚.应先刑事起诉附带民事赔偿!
出租车司机应负看管不力的责任,负连带责任!

负连带责任的只有小孩的监护人,我看那位法官可能是分不清车子与人罢了,按此推理,他还应该同时拘押那辆车子才对。

我不是很懂他们判刑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判,这样判从大家眼中看来是不是能接受的,
但是我觉得法院判他们都要承担责任那是未可厚非的啊,
毕竟青年在喝醉酒的时候已经神志不清,可以说已经丧失了行为判断能力,就相当于一个神经病做事一样,那是和正常人犯罪不可同等而论的。
而出租车司机的过错在于他对他的车疏于管理,就像一楼的说的监护人,汽车就似他的小孩,但是汽车本身是没有行为能力的,所以必须受到有力的监护,否则出错了就是司机的责任了。
我觉得这很合乎逻辑。但是判刑的轻重我不能妄作评论,因为我没学过多少法律,如果当时人觉得不能接受可以上诉。
就那么多

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偷了不说,还要连带责任赔偿,真是冤死了.三楼兄弟说的我不理解,你的东西被人偷了,还有看管不力的责任,这是谁家法律?谁能保证自己的东西不被别人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