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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4:11:01
我国奴隶社会的奴隶土地国有制和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有何区别和联系?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开始于商,盛行于西周,在这种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属国王,层层分封后,受封的奴隶主贵族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随意转让买卖土地,同时还需缴纳“什一”之税作为贡赋,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井田上奴隶集体劳动,其劳动果实完全被奴隶主贵族占有。随着铁器和牛耕的出现“私田”大量出现,奴隶主贵族控制着私田产品,逐渐出现“公田不治”的局面,再加上奴隶的不断反抗,井田制在春秋后期开始瓦解,鲁国的“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商鞅变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私有的地位。

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前者土地归奴隶主所有,
奴隶仅仅是象其他使用工具一样劳动工具;
而后者土地归地主阶级所有,
农民是区别与其他使用工具的人.
就其本质而言,
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归奴隶主或地主阶级所有,
奴隶社会不存在自收自支的劳动者
但是封建社会有富农和中农是自收自支的劳动者

前者土地归奴隶主所有,
奴隶是可以买卖的工具,没有人身自由,生命也由奴隶主决定;
而后者土地归地主阶级所有,
农民是靠出卖劳动力获得生存资料的人,
他们有自己的权利,他们属于他们自己,
劳动力的出卖也有自己
奴隶主不需要付出就可以收获
奴隶无论如何努力都摆脱不了工具的使命
而封建社会是相对平等的
农民还是可以通过努力来翻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