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2017古言金牌推荐:请指教请指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23:33:13
我在看的古代小说书中的官府收的”火耗钱”是什么意思啊

中国古代官府在收税的时候,收上去的大部分都是铜钱,还有很多碎银两。由于铜钱的含铜量和白银的重量不统一,不便运输和计算,所以要在地方上把铜钱统一换成白银,把碎银两统一铸成官银(即有标准形状和重量的银块),在铸造的过程中,会因为工艺落后和金属成分不同而产生一定的损耗,需要折算一些损耗,这些损耗的部分就是火耗钱。在向上面报具体税收数额的时候,地方官府有一定的自由,而很多地方官员和地方政府也就趁此机会,一方面向老百姓多收税,以保证税收,另一方面向上级多报火耗,从中克扣税收,中饱私囊。虽然后来有所谓的“火耗归公”的政策,但是,仍然没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火耗钱一直是古代地方政府腐败的一大财源。

火耗是明清地方政府私自征收、自筹自用的一种附加费。
自从明代中叶实行一条鞭法后,各地普遍实行田赋征银,因民间交纳的大多是零碎银两,各州县政府借口上缴税银需熔为整块,有火炼之耗损,所以在征收田赋时,要加征火耗费。实际上,熔铸碎银的损耗极小,耗损率只为1%~2%,然而地方官吏在征敛时要多于此20倍以上,要加耗20%~30%,有时更高。清初,征收火耗较明代有过之而无不及,人民不堪重负。清廷曾严厉禁止征取火耗,但“禁之而不能”。主要原因就在于自明代以来,火耗收入一直是供应地方经费开支尤其是弥补官俸不足的重要来源。地方加征火耗既是吏治不清的一个重要因素,又是侵蚀中央税赋的一个主要漏洞。在这种情况下,山西巡抚诺敏、布政使高成龄等于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提出火耗“提解归公”的改革建议,为雍正皇帝所采纳。
火耗归公的主要内容有2项:(1)将火耗改为正式的附加税,各省统一税率和征收数额,由省统一征取,州、县代收,提解布政司库,地方官府不得另外私派。(2)把原来由地方坐收坐支的火耗银,改为统一上缴国库,再由中央下拨一部分银两作为地方官吏的养廉银和地方行政开支的“补助”,同时必须接受中央的查核和督察,务要花销明白,支出清楚,多余的要上交。雍正皇帝在推行“耗羡归公,设养廉银”的同时,还追查亏空,严厉肃贪,惩处了一批贪官,打击了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

公款吃喝是官员火耗钱。一般行情是这样的:官员与吃的地方有联系,抽成10-20%回扣。这是“清官”的主要收入,这些钱不一定他自己收,有的是安排亲属在吃的地方担任一些职务,由亲属收。
七大姑老朋友什么的帮忙推不掉的,很多是不帮忙今后工作没办法做的。

是指民间向上交税的时候都是零碎银子,各州县政府借口上缴税银需熔为整块,有火炼之耗损,所以在征收田赋时,要加征火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