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字体下载:请教:两地离婚问题(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20:25:20
请问男(台湾)女(大陆)夫妻感情不合,因吵架女方没法在家里住下去,一直住在同学家,其实两方都想离婚,但是男方现在手里攥着所有的房产证\存折\结婚证等等(台湾人普遍做事风格),反正女方也不好回家住,他一点也不着急,他的态度就是拖着,也不理女方,也不提离婚.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
1\女方手里没有结婚证书?是否可以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需要有些什么程序么?
2\男女双方工作都在北京,房产有在北京和深圳,而结婚是在湖北,请问女方想提出离婚的话,在哪提出对她有利?
北京?还是湖北?

看他们的住所地啊,就是户口本上的。一般是去被告所在地离婚的。
如果离开住所地1年以上,比如说在北京居住1年以上了,就可以在北京(经常居所地)起诉。
最好在离女方近的地方起诉有利啦,至少路费都少花点!
去法院的话,一份起诉书,一个身份证,最好还是要有结婚证的,如果没有结婚证,可以去民政部门开个证明,就可以起诉了!

起诉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也就是只要现在的住处是居住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这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