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网页设为首页:老婆在外偷情一年,现在她要起诉离婚,法院是否支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05: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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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家中的收入由她管理,家中的收入是我一人争取的,她没有工作,请问法院会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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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费用有哪些?孩子她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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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证据证明他们的关系,相片和日记,能否起诉她重婚罪?

生于1020 解答的完全正确

关于重婚:如果你要追究妻子重婚罪,必须有他们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的证据,注意的就是他们必须对外宣称自己是夫妻。 还有这类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一般得自己收集。

关于孩子:补充的是孩子问题,如果孩子10以下,一般由母亲抚养,如果孩子10岁以上了,根据有关解释,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
孩子的费用包括抚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包括孩子成年前的日常生活费用一般每月数百元(根据当地生活标准),教育费一般包括孩子到18岁前的教育费用,但如果后期实际情况发展教育费用增加还可以继续协商或诉讼。

关于离婚的财产:只要是婚姻期间,即使是你一个人的所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婚姻失败的过错责任是她,根据责任轻重,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你的情况过错虽然是她,但这只是你的单方证据,到了法庭,她当然也会拿出生活中的你的种种不是,具体怎么判,要看实际的双方证据和法官的尺度。

最后,关于你手里的证据,听你说是相片和日记,我想相片如果涉及床上动作,那你侵犯他人隐私,如果没有,根本没有证据效力,至于日记,道理同上。

由于你的情况并不详细,我建议你找律师咨询,一般都是免费的(也可以事先问清楚是否免费咨询),可以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当面咨询的效果比较好。

1.即使家中收入是由你一人争取的。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婚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女方如果没有工作的话,法院会多判给她,如果她外面还没有住房的话,法院判给她的会更多。
2 孩子的费用有学费和生活费,一般视具体消费情况而定。但是孩子的费用只能算到孩子18岁为止,就是说,孩子18岁以后,生活费是不用给的。带孩子的一方酌情会多判财产。
3 如果她现在提起离婚,你可以出示你的证据,使她成为“过错方”,减少应分予的财产。也可以另行起诉她重婚罪。

总的来说,对你有利的是你的证据,只要出示这些证据,使对方在法律上成为“过错方”,再取得孩子的监护权,对方等分得的财产是很少的。但是要注意房子问题,如果对方外面没有住房(产权),可以分得价值你现在居住房产价值的一半。
重婚罪是刑事罪名,你自己考虑一下吧,是不是要她坐牢。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对方不是太过分,就算了吧。

抛开感情因素,我纯粹按照法律教你:
1、按照婚姻法规定,双方离婚时,即使财产是你一人挣的,也应有你老婆一半,这是无可质疑的,但是可以通过另外一个渠道帮你挽回这一半财产,惩处你老婆。就是利用你掌握的照片、日记等证据,在法庭上证明你妻子对于你们的婚姻破裂负有主要责任,属于法律上所称的“有过错方”,这样你不但可以要求法官在判决时少判给对方财产,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你过错赔偿金。这是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赔偿金额可以达数万元。
2、你若想追求第三者和你老婆重婚罪,有两个前提,一是他们非法同居,二是他们对外以夫妻名义宣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从你的案情看,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二人对外以夫妻宣称即可向法院申请追究确认他们构成重婚罪,追求他们的刑事责任,可以判处一年至三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经济上、身体上、名誉上对其进行惩处,背不住他们就此在危难关头黄了,竹篮打水一场空,也算对社会有个交代。但有一点请注意,必须“取得以夫妻名义”的证据,可以向居委会或其他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取证,多数是证言。

既然她心不在家庭和你的身上,离了也罢!
对有外遇者,离婚时法院会予以考虑的。但是,庭审时你必须向法庭出示物证。
至于要不要反诉她重婚,要看有无构成重婚的要件,这可以向律师咨询;那将会很麻烦!
在下认为,与其钝刀割肉,不如快刀斩头;下决心离了吧,这样的女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天下何愁无芳草?

这种的女人要她还有何用,干脆休了她,也省心了,朋友我劝你想开点,如果你起诉她一定什么都为你成担不了的.让她以老年时,后悔去吧,你应该带着你正在成长中的孩子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