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销售管理:我有一个法律问题想问一下,请帮帮我。很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12:32:29
是这样的,前几天一个朋友收了几台2手的电脑回来卖,事先并不知道这电脑是偷来的,然后就被警察抓去拘留所要拘留一个月了。这期间,警察如果以怀疑曾经销过赃的理由要查收我朋友原本不属于那次收购的电脑。这么做我该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求助,多谢!
那贼被抓了之后来指正我朋友才被抓的,说到要证明的证据,你们也知道,电脑的东西,搞这行的,喜欢把里面的配件拆了组装,根本不知道怎么样才是收购回来的样子。怎么拿证据啊?更何况,你怀疑我是东西是偷来的,你又有证据没有,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是怀疑,你能把我的电脑查收吗?而且也不下数次和那些人强调,我只是买,并没有指示别人去偷,而且我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回来的。可人家不听你说的。就把自己的话安插了,让你有力也没话说。很无奈。

一、警察没有权利将你朋友拘留一个月

如果是以行政处罚条例最高拘留期限为15天
而如果以触犯刑法提起公诉为由进行拘留审查,你朋友的情况也不可能够上30天的。

二、如果你朋友事先并不知道电脑是赃物,而且收购的价格也不足以证明他明知是赃物而购买(一般是看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足以判断出是赃物的)。那你朋友根本不构成犯罪。也没有理由进行任何拘留。

三、其他电脑是否被查抄,要看第二点是否成立。如果第二点成立,而你对其他查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最好请律师代理。

第三人在不知道收买物品是赃物的情况下并不视为销赃,只要去证明这一点就行了,但是千万不要掉入他们自证其罪的圈子里,如果自己说不清就去请个律师吧

出示合理的证据证明电脑是买来的(应该有吧!),最好提供出卖人的线索,让警方找到真正的贼,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