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里的qq电话:从政治经济学原理看如何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1 02:53:21
希望可以用政治经济学的原理来阐述,这是马政经的作业:)

一篇

(一)继续坚持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方针
我国利用外资规模已居发展中国家前列,但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今后要在继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的同时,把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作为利用外资工作的重点。要正确处理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和提高外资质量的关系,扩大规模是提高质量的基础和前提,提高质量为扩大规模提供保障和动力。要通过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抓住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的机遇,进一步优化外资产业和区域结构
适应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加快的趋势,重点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强国内产业配套,延长产业链,更好地发挥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跨国公司来华设立更多的地区总部和投资性公司,提高跨国公司的整体投资效能。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出口采购中心,鼓励扩大在华采购出口,更多进入其全球生产销售网络。吸引跨国公司设立服务外包企业,探索在经济条件较好、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专业人才聚集的地区建立服务外包的试点基地。继续支持外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全力打造政策优势,促进外资踊跃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三)积极稳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
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对会计、电信等服务业,实行全面开放;对商业流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服务业,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开放;对银行、证券、保险等服务业,要根据我国金融监管水平和国民经济承受能力,实行审慎开放。
(四)不断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顺应全球跨国并购迅速发展的趋势,积极引导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继续试行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严格控制外债规模和结构,突出外债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切实防范金融和外债风险。
(五)大力改善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
继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外资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工作重心放在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加快外商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招商引资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防止变相出台优惠政策、盲目攀比、层层压指标等无序竞争行为。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推动建立政府协调引导、投资促进专业机构实施、中介机构和企业广泛参与的投资促进机制,鼓励和规范民间投资促进机构发展。完善投资促进方式,更好地打造会展、电子商务、网站等招商引资平台,提高招商引资效果。
(六)加强对外资的引导和监管
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及时修改《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从严审批部分过热行业外资项目,坚决抑制部分过热行业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对高能耗、高污染的限制类外资项目,提高准入门槛,严格环保等审批手续,取消相关优惠措施。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外商投资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防止形成垄断。

二篇

—是吸收外资的规模问题。在中国吸收外资规模上,目前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有人认为,鉴于吸收外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中国还要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完善政策环境,进一步扩大吸收外资的规模。也有人认为,中国的外资规模已经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内资企业的发展空间,跨国公司在一些行业有形成垄断的趋势,过度依赖外资增加了经济运行的风险,将会出现东亚和拉美已经发生过的问题。应该如何看待这两种意见?中国如何更好地处理外资与内资的关系?如何避免跨国公司行业垄断和吸收外资“拉美化”问题?
二是吸收外资的作用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引进外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有目共睹。但有人认为,吸收外资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出口增长和创造就业岗位等方面,对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作用并不明显。目前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更多的还是体现在成本和价格上,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缺乏国际知名品牌。吸收外资对促进中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作用究竟有多大?中国如何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引进技术,并且将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结合起来?
三是吸收外资的政策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商直接投资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的内容越来越少,享受优惠的企业范围也越来越小,但是税收等优惠政策一直保留下来。针对这一情况,有人认为,当前世界各国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国际引资竞争更加激烈,中国至少不能取消现在的优惠政策。也有人认为,中国吸收外资的快速增长,取决于劳动力资源优势、市场容量优势、产业配套优势、基础设施优势等多个方面,优惠政策只是其中之一,不能高估优惠政策的作用;同时,对外商投资给予优惠,也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平等竞争。究竟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是否应对外商投资继续给予政策优惠?
四是吸收服务外包问题。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近期发布的《2004年世界投资报告》,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已从制造业外包为主转向服务业外包为主,服务业外包成为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引擎,预计未来几年全球外包市场将以每年30%-40%的速度递增,2005年服务外包总值将增至5850亿美元,2007年将进一步增至1.2万亿美元。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通过制造业外包向中国转移组装加工环节,形成了外商在华投资的高潮。近几年来,跨国公司开始把一些内部服务业务转移到中国。以IBM公司为例,它与中国铁道部合资成立了“蓝色快车”公司,利用铁道网络和IBM的信息技术为其它公司提供IT设备和软件维护。无疑,中国面临吸收服务外包的历史性机遇。问题是,中国在吸收制造业转移方面的优势对吸收服务外包是否同样有效?除了发挥这些优势以外,中国在吸收服务外包方面还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作为对傅先生倡议的一个回应,本文主要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直接投资活动(FDI)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以及规模等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第一,促进国内企业和产业发展应该成为中国引进外资的标准
国内对外商投资企业规模和作用的认识主要是基于所谓的“双缺口,馍型或者发展主义的理论,即:认为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外商直接投资(FDI)活动对发展的贡献主要有三点:(1)能增加当地储蓄,从而提高当地积累率和经济增长率;(2)能缓解当地的外汇约束,从而使中国可以进口更多的机器、设备等;(3)能带来新的技术、管理技巧等。既然如此,那么,外资流入越多越好;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也是越大越好。
实际上,把跨国公司及其FDI活动看成是东道国资本、外汇、技术、管理技巧等缺口的补充者、供应者,是对跨国公司及其FDI活动本质特征的一种扭曲。FDI作为产业资本,其本质体现在“流”一样不问断的运动之中;而且永远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肢解开的资本或技术并不能代表FDI自身。同样,跨国公司永远只是一个追求私利的企业,绝非“救世主”。另外,把跨国公司带入的资源(资本、外汇、技术、管理技巧等)及其FDI活动看成与中国经济发展完全互补,也具有片面性。这种“互补关系”只在完全依附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较小的东道国存在,因为那里跨国公司是主角,流入的FDI本身就构成当地的产业资本循环体系。但是,对于不完全依附跨国公司的发展中大国,这种关系却不成立。长远地看,FDI的介入只是促使当地经济发展的手段。同时,这些理论只适合做边际分析和FDI流量比较小时的情形,而不适合分析中国这样经过几十年发展,FDI存量已经很多时的情况。
显然,中国引进FDI需要有新的理论根据和新的战略。
就引进FDI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而言,大体上有两种成功战略:其一是完全依靠跨国公司及其FDI的依附发展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这种模式只适合地理位置优越,人口较少;或者资源比较丰富且人口较少的国家和地区。理论上讲,只要东道国拥有FDI生产所必需的某种或某些投入资源或原料,并且这种资源相对东道国的人口而言是非常丰富的,以至于单纯依靠这柑生产要素的租金“便可以获得现代化”的生活,那么,依附模式选择的条件便存在。从跨国公司的角度看,这种结合也符合其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战略要求。新加坡式的依附发展模式属于劳动力依附模式,是以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为基础的。其二是依靠当地企业并充分利用跨国公司有利影响的自立发展模式,以韩国、中国台湾为代表。不适合选择依附发展模式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只能走自立发展道路。与完全依靠跨国公司的依附发展相反,自立发展是以当地民族企业为主体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它是通过民族企业的成长、壮大来实现本国资源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从而促使整个经济健康发展的。
与此相对应,也有两种失败战略:其一是完全排斥跨国公司及其有利影响的自给自足发展模式,以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及同期的印度为代表。其二是不符合采取依附发展模式的条件,但却引进了过多外商直接投资的病态依附模式,以拉美的巴西、墨西哥及阿根廷为代表。
中国的经济发展条件只适合采取自立发展模式。自立发展不同于完全排外、闭关锁国式的“自力更生,独立自主”,也不是对外商直接投资完全无限制地引入。它始终是以培育、促进民族企业成长、壮大为核心。放宽或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控制仅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因此,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应以不损害中国企业的成长为限;同时,跨国公司只是促使中国企业发展的一个配角,而不是相反。超越了这些限度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将会遏制中国经济发展潜力(即资源比较优势)的发挥,并会损害自立发展的根基(即中国企业)。反之,如果外商直接投资介入适度,则跨国公司还会促使中国企业的成长及经济自立目标的实现。
既然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档次应以中国企业的竞争能力为限度,那么,在中国企业竞争力较强的行业可以适当多引进外资,跨国公司的规模也可以大一些。在中国企业竞争力较弱的行业或新兴行业,引进外资的数量要有所限制,跨国公司规模也要基本上与中国企业的水平相当。同样,跨国公司在中国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也应该促进中国本土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为目标。
那种不顾当地企业和产业的吸收、消化能力,甚至危害当地企业和产业发展,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式的外资引进做法应该得到纠正。同样,那种在理论探讨和实际工作中,总是把中国这样一个只能走“自立发展”道路的发展中大国和一些可以走“依附发展”模式的小国,譬如,新加坡相类比或比较,从而误导中国引进外资战略的正确选择的做法,也必须得到澄清和纠正。在以后的外资引进中,中国应该把促成了多少当地企业的发展以及产业的成长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引进外资的标准,而不是片面地看对GDP增长指标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