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换算器:请问试用期过后工资待遇应该怎么计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1 19:55:53
我在一家国有机械厂任职,从进厂时起就是跟着师傅干活,签合同前主任说没有试用期,等到7月分我拿到毕业证就转正,但事实是7月份正式签合同,写明试用期三个月,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工资水平还是原来的每月500元,扣除保险等就剩400,厂里是计件算的工资,做得多就拿钱多,现在问题是我还是学徒,但是又已经转正了,那我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总不能像试用的时候吧!我都不想做了!请有这方面知识的同志为我解解疑虑!谢谢了!!

1、试用期过后工资待遇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与用人单位协商好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试用期后工资的80%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楼上说的没错,从你说的情况看,你7月前到厂里的工作应当属于学校的实习状态,并不属于正式雇员。

关于转正后工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承认计件制工资,也就是说,单位这么做是合法的。

因为你的试用期为三个月,那你的劳动合同应当超过一年,法律规定一年以内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满一年不满三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提示,如果你不想干了,你必须提前一个月打书面报告,并赔偿单位对你的培训费用。
我9年前刚毕业那会也是跟你情况一样,在一家工厂做车工,后来甩手走了人,吃了大亏,我不肯付违约金,到现在档案还压在原单位呢。

这个法律是没有规定的,具体工资的多少要你与公司协商。法律是没有规定试用期满后就要加工资的。除非你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这个你就可以向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你单位是计件拿的工资,你既然已转正,那你直接去申请拿计件工资,不用找什么法律依据,也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该争取的时候要自己去争取。

学校出来实习的一段时间,一般不属于正式雇员。正式毕业进厂才签立劳动合同,成为雇员,劳动合同可以有试用期,但如果是一年合同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至于工资多少,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算是合法。当然,工资的多少看合同约定。

学徒工和转正不是劳动法上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