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版背调授权书:法律朋友们注意!!!!!难以裁决的民事案件,请求快速帮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7 09:18:02
案件是:歌星张林在开演唱会的前一天晚上出门购物时候别属于某运输公司的司机李某所驾驶的汽车撞伤,导致其第二天的演唱会被取消。张林所在的娱乐公司要求司机所在的运输公司对演唱会取消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观点1:运输公司应该赔偿。观点2:运输公司不应该赔偿。请朋友们对2种观点帮我论述分析一下,谢谢

不应该赔

运输公司最多只赔误工损失,但演唱会的损失并非司机撞车时或撞车前所能预料。对不能预料,不可预见的损失,不应当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侵害人身权利就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严重的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应该赔偿,这不是误工费么..如果娱乐公司和演出主办方有合同的话,还可以要求赔偿无法旅行合同造成的损失。

误工损失应该赔偿,可以将司机、单位、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起诉。

应当赔偿,但不是这场演唱会的,而是按这个人的工资算

如果不明确的话,可以看他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知道他的工资状况
如没有个人所得税(应地而异)没有,也就是说他的工资低于当地个人所得税(好象不可能哦),也可以看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算

当然应该赔偿,《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演唱会取消的损失属于因务工减少的收入。李某是在为运输公司工作的过程中撞伤张林的,是职务行为,该运输公司应当为李某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