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的公司卖产品:什么是“苏格拉底式”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23:02:06

诡辩性质的问题

就是问了 等于没问,问了他自己都不知道的问题。

苏格拉底的形象过去曾具创意地和相应令人满意地被解构;然而这一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再者,这些对苏格拉底的铺陈方式——它们几乎全数集中於他如何以堪作楷模的方式把哲学、生命与死亡统一起来——已经退居为背景知识。今日的苏格拉底研究,都聚焦於这位欧洲哲学先驱的理论革新。这次演讲要处理的,是四个典型的苏格拉底式信条∶

(1) 哲学是种助产术;
(2) 知识有情欲成分;
(3) 哲学是对自身的知识;
(4) 哲学持不可知论的态度。

(1) 一个苏格拉底式的哲学家并不把自己视为导师,而是促成者。哲学家与人对话,令人们见识到所有人——不论女性或男性,亚洲人、非洲人还是欧洲人——都能够从事哲学思考,即能够反省和参与辩论。只要他们会说一种自然语言,就足够证明他们有这种能力。

(2) 杰出的科学家们都不相信以单一原因就可以说明他们对知识的渴求。对权力和威望的追求,对他们来说都不是充份的解释。知识也有美感的一面,因而也有情欲的一面。与我们今日所认识的人工智能不同,人的自然智能包含著感情的向度。知识涵涉快乐。

(3) 黑格尔认为苏格拉底体现了历史上知识首次回指认知者自身。然而,在南亚,这个以对自身的知识为目标的转向,早在苏格拉底前的一至三个世纪就已出现。今日要讨论的是两个有纠正作用的见解∶没有对他人的知识,对自身的知识是不可能的;而基於人的物理性自然的本性,若离开了对自然的知识,也不可能有对自身的知识。相应而言,视苏格拉底为把哲学研究从自然转向人的心灵的看法,必须重新检讨。

(4) 哲学不单只检视人们自以为知道某些事情时所持的理由,它也一直关注这知识的界限。我们对这界限的态度是个重要问题。持不可知论而沾沾自喜并不是有益的启导原则。

不久之前的二零零二年,是距苏格拉底被判服毒自杀的整整二千四百周年。这是探讨他对死亡和死刑的见解的时机。据柏拉图记载,苏格拉底认为人的生命并非来自自己,因而不应该毁灭一己生命这一观点,我们起码可说是令人失望的。这是个教条式的答案。更令人惊讶的是苏格拉底虽被判死刑,但我们却找不到他对死刑的任何批判性评说。这与比他早一个世纪的孔子成强烈对比。然而,时至今日,希腊已废除了死刑,中国却还没有。

诡辩性质

把回答变成提问就是了

为什么回答的人老是回答的长篇累牍的~~~~~~
本来还想看看,一看这么长就没兴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