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地址:哪里有合伙企业财务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0 12:03:46
合伙企业中的股东的股息是根据什么计算出来的,红利该如何计算,如果当年发生亏损,是否还可以分红,请给出相关的文件位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国税函[2001]84号)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引文“按《通知》所规定的第五条”,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我有!联系我了

这个么。有合同的。按合同办。没有合同的。按你们的出资比例办。
只要有殃金就可以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