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型母线:民法学的好的来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23:05:27
能不能讲讲我国关于物权变动采取哪一种制度?

物权的变动的原则——公示原则
所谓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物权的变动之所以要公示也是由物权的性质本央所决定的。因为物权具有排他的、优先的效力。如果物权的变动不采用一定的公示方法,某人享有某种物权,第三人并不知道,而该人要向第三人主张优先权时,必须会使第三人遭受损害。

对于动产,以交付方式公示,即交付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不动产依登记,登记生效。但也有学者主张,不动产物权以交付生效,而以登记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

折衷主义,类似瑞士,动产交付生效,不动产登记生效。但物权法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