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二级交换机vlan:关于劳动合同违约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2 12:16:27
我与前公司签定了一份时间为一年的劳动合同
但是刚过一个月公司借口停业休整的理由将我和同事辞退,但未按合同里说明的支付3个月工资做为补偿。公司目前还在照常营业!
请问我要通过那中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
我在武汉!希望武汉的朋友帮帮我!
问题补充:另外管这事的劳动部门的电话是多少?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补偿金。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或者向劳动部门投诉。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武汉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 8575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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