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万能通可以查密码:A指使小混混去打得别人摘掉一个肾,结果A被判无期,是否量刑过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4 03:40:35
这就是我认识的一个人,我觉得有点冤啊,毕竟人没死,去个肾也不算残疾吧?就要关人一辈子?判的过重了吧?

应当是重伤害,可能会有其他加重处罚的情节(如打击报复、唆使未成年人犯罪等)或还有其他罪行。
(刑法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兄弟。心,肝,脾,肺,肾是人体最重要的五脏。哪个受伤都是重伤。摘个肾将会关系到性能力问题。另外,少个肾也会相应的减少寿命。是重伤。这个跟把人眼睛扎瞎什么的一样严重。关系到人的一生。所以,是个等价交换。

判的是不重,不过如果考虑到主动交代犯罪情节等情况的话,可以申请减清量行
或是,觉得重的话,可以上诉或是申请审查。

晕,这还不重?要知道故意伤人的上限是可以判到死刑的,不要用你的想法去衡量,要知道伤者以后的生活是受到很大影响的

判得不算重,肾可是人的重要的器官之一,肾损伤导致被切除属于重伤且是残疾,因此判处无期徒刑并不算重,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是就要一辈子坐牢,一般坐个十几年就会减刑释放,如果在监狱表现好的话,将来出的就更快,但一般情况下,最少也要坐十年.

判重了 ....
教唆他人.他自己也没有亲自去..
算重伤,最多判10年....上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