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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9 10:35:28
宪法到底是什么

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基本政策和基石,任何法律法规和宪法相抵触时以宪法为准。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法律部门,它同其他法律共同的性质。
宪法有三个最主要的特征。

第一,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
第二,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活动的最高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宪法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反对封建制度取得胜利的产物,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
在宪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最早的一批资产阶级宪法是英国宪法,美国宪法,法国宪法,社会主义宪法是在反对资产阶级民主制的过程中产生的。

英国是世界上最年的宪法国家,但英国宪法没有制定出一部统一的,完整的成交法典,而是由各个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法院判例和国会惯例所组成。
美国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或文宪法,它是以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通过的《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为基础,于1787年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制定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制宪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791年制定的法国是欧洲大陆最早出现的成文宪法,它以1789年通过的《人权宣言》为序言,在世界宪法史上有深远影响。
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1918年7月10日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
(二)我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旧中国的宪政运动
制定过三种不同性质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

(1)中国近代的反动统治者迫于人民革命斗争的形势,制定过欺骗人民的伪宪法。
(2)民族资产阶级所制定的宪法性文件。
(3)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人民制定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其中,《共同纲领》总结了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基本经验,指明了建国初期的革命和建设的目标,确立了新中国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定了新中国的各项基本政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制定了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总结了新中国建立以来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成果,继承了《共同纲领》的主要原则,同时又大大发展了《共同纲领》的基本思想;它的各项规定体现了民主精神和社会主义原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在以后的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起了巨大的作用,使新中国社会主义和法制建设跨入了一个新阶段。
这部宪法是一部有严重缺陷的宪法,在指导思想上,它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在具体内容上取消了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正确的基本原则。
它恢复了五四宪法中有关社会主义原则和具体制度的规定,取消了七五宪法中某些错误规定。但在总的原则和精神中仍残留了七五宪法中的一些“左”的思想路线。
总结了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验,体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路线,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及其职责范围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部宪法、既从我国国情出发,又考虑到我国今后的发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较好的一部宪法。
3、宪法修正案

(1)1988年宪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1993年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主要有九个方面。

(3)1999年宪法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作了六个方面的修改。
三、中国宪法的结构和基本精神:

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徽、首都”4章,共138条组成。
宪法的基本精神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就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进行,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保证。
(二)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现行宪法在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宪法不可动摇的原则。没有民主和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公。

宪法就是其他法律的母亲 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其他的法律都不能与她违背 宪法具有无上的法律权威

宪法是我的根本大法,它的规定是其它法的总结,也就是说其它的法不能违背它。

法学专科第一本要读的